沪渝蓉高铁项目部自购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河道补偿材料)
招标编号:ZTSSJ-HYR-WZ-2026-003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Ⅷ标项目经理部所需用的河道补偿材料自购物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渝蓉高铁站前八标项目部。具体为本标段工程所用,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沪渝蓉高铁站前八标项目部。
2.1.2工程地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Ⅷ标项目经理部承建沪宁段正线DK179+042~DK211+585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32.55公里,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境内。。
2.1.3资金来源: 采购人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采购物资合同费用。
2.1.4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Ⅷ标项目经理部承建沪宁段正线DK179+042~DK211+585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32.55公里,利用盐通预留(陈桥至国道村)、通泰扬特大桥右线特大桥桥长2.75公里,通泰扬特大桥(含如皋西高架站)桥长32.050公里。区间设一个梁场承担标段内991孔箱梁预制工作。
2.1.5建设单位: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天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7年10月31日,总工期:1825天。
2.2 招标内容:沪渝蓉高铁站前八标所需河道补偿材料。规格型号、数量等情况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要求:要有组织、运输、产地存货的能力,需附承诺向本项目提供的竞标物资在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上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3.1.3财务能力要求:竞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除外),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良好的资金运行状况。具有2023年至2025年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行业标准等;投标物资须具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全指标的型式检测报告壹份。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提供一份合同。每份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提供合同执行期间全部发票,新签合同例外,新注册公司除外。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国铁集团、中国铁建及其下属单位列入“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名单”、“分级管理名录”内并处于限制交易期内;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一份。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1.7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按物资类型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材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13%【专用】发票。
⑤关于中标的规定: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⑥投标单位注册时间距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低于3个月。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登记(报名)、支付标书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链-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注册登记(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链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采用汇款方式购买的,投标人须将购买标书款汇入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账户,或将:1汇款凭证扫描件(汇款时间必须在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汇款凭证备注注明包件号,汇款账户见公告4.5项,不接受个人汇款);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章原件扫描件;4法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5按照本公告附表2格式要求正确填写的投标报名表(报名表word版本和盖章扫描件缺一不可),上述资料打包发送至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电子邮箱ztssj2byj8@163.com。招标业务联系人对上述信息核实后进行授权,潜在投标人即可在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或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投标报名表所填写的电子邮箱。潜在投标人如未完成上述流程操作或提供资料,视为报名无效。
4.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4.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4.5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开标后投标人可向招标人获取收据,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Ⅷ标项目经理部
账号:531900076410544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通平潮支行
联行行号:30830848830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5日9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5.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5.5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02月05日9时01分至09时3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在铁建云链平台https://***/、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同时发布,供应商需申请办理铁建云链平台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链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6.2联系方式
组 织 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招 标 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渝蓉高铁站前八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郭园镇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渝蓉高铁站前八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吕承洲 电话:18764822553
宋 浩 电话:14751425555
招标登记:张金梅 电话:13836032429
邮 箱:ztssj2byj8@163.com
注意:若未按要求填写备注栏导致无法核实报价人单位的,按未交标书费处理。款项用途处务必标明“转142+HYR+包件号”等信息,例如“转142HYR-HDBC-01购买标书费”。如未备注,视为未缴纳,本次标书费可提供收据。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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