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内容补充
1.招标文件P10页补充:“(3)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2.招标文件P10、16、23、60页材料员后面增加劳务员。
二、招标文件内容删除
删除招标文件P3页、P9页关于“方案设计”的相关表述。
三、三、招标文件工期变更
招标文件P4、P43、P84页中载明的“设计工期”变更为60日,“施工工期”变更为300日。
四、招标文件设计费计取方式补充
在招标文件P13、P32、P52页补充以下内容:
1.设计费计取:以经审核后的预算金额为基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会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会府办字〔2021〕21号《会昌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前期费用取费标准(2021版)》的通知计算收取,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费用。
2.其他相关费用:图审、检测等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印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结合会府办字〔2021〕21号文件,该部分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
五、招标文件编号更正
招标文件P1页中“赣建会招字〔2025〕第G-27号”更正为“赣建会招字〔2025〕第G-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