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202505A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乐清市人民医院电梯更换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有机房医用电梯,无障碍电梯 | 额定载重量:≥1250kg | 额定载重量:≥1600kg |
2 |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中技术规格表:轿厢净尺寸(高深宽) | 按规范要求 | 医用电梯轿厢尺寸≥宽1400cm*深2400cm客用电梯轿厢尺寸≥宽1700cm*深1500cm |
3 |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中关于质保期的内容 | 2)中标供应商须对合同中规定的整套电梯提供投标质保期及免费维修和保养,时间从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使用证书之日算起24个月(其中:六大部件(控制柜(含所有元器件)、门机、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质保期大于等于五年,其他部件质保期及电梯免费保养期二年)。 | 2)中标供应商须对合同中规定的整套电梯提供投标质保期及免费维修和保养,时间从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使用证书之日算起12个月(其中:六大部件(控制柜(含所有元器件)、门机、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质保期大于等于五年,其他部件质保期及电梯免费保养期一年)。 |
4 |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中关于质保期的内容 | 在每次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完税发票,否则采购人可迟延支付。质保期的最低期限为24个月(所有电梯质保期自电梯专项验收合格并取得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报告之日起),实际以供应商在投标时承诺的质保期为准; | 在每次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完税发票,否则采购人可迟延支付。质保期的最低期限为12个月(所有电梯质保期自电梯专项验收合格并取得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报告之日起),实际以供应商在投标时承诺的质保期为准; |
5 |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中电梯门的要求 | ▲(4)所有电梯门均采用电梯防火门,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并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电梯层门耐火试验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GB/T27903-2011规定的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 | ▲(4)电梯层门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2小时,并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电梯层门耐火试验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GB/T27903-2011的要求。 |
6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5年06月06日 09:30 | 2025年06月10日 09:30 |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一)内容与原公告、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清市人民医院
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清远路33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万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2061731
质疑联系人:万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2061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市府路1号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A07
传真:0577-61882627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 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1882630
质疑联系人:方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188263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乐清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01561,0577-855015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