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新建小型水库项目(含东南区域防洪调蓄工程)张湾水库项目(EPC)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唐河县新建小型水库项目(含东南区域防洪调蓄工程)张湾水库项目(EPC)已由唐河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审批文号:经唐发改农经〔2023〕40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9-411328-04-01-810771)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唐河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唐河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唐河县新建小型水库项目(含东南区域防洪调蓄工程)张湾水库项目(EPC)
2.2 项目编号:thggzygcjy-2026-002
2.3投资估算:3636万元
2.4项目地点:唐河县湖阳镇
2.5项目概况:
张湾水库位于廖阳河支流廖阴河上,坝址位于湖阳镇张湾村西南800m处,坝址以上河道长度12.8km,流域面积35.5k㎡,多年平均径流量707.7万m?。水库总库容为 33.6万m?,水库死水位为112.54m,死库容 2.19万m?,正常蓄水位117.00m,兴利库容19.01万m?。主要建设内容:(1)大坝;(2)输水洞;(3)交通桥;(4)对库区进行清淤局部整平;(5)新建防汛管理道路;(6)新建变形观测和渗流观测设施;(7)新建电气及金属结构设施;(8)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等。
2.6招标范围:
一标段:唐河县新建小型水库项目(含东南区域防洪调蓄工程)张湾水库项目(EPC)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二标段: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唐河县新建小型水库项目(含东南区域防洪调蓄工程)张湾水库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现场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探、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报告及图册、投资概算、地勘报告)、施工详设(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并进行技术交底、工地派驻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的编制、工程验收及报审工作的配合工作;施工期间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验、试运行,配合施工手续的办理,施工协调,负责项目的工程保险等项目管理和相关技术与服务工作,配合发包人竣工验收,直至项目正常运行的全部工作等相应的施工现场服务的工程总承包。
2.7 计划工期:
一标段: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全面验收结束及质量保修期满为止。其中,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质量保修期1年(保修期:水利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
二标段: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作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并出具成果。
2.8质量标准:
一标段:合格;
二标段:①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②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③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
一标段:唐河县新建小型水库项目(含东南区域防洪调蓄工程)张湾水库项目(EPC)监理标;
二标段:唐河县新建小型水库项目(含东南区域防洪调蓄工程)张湾水库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10发包方式:EPC工程总承包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件);
3.2一标段监理标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2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3人以上(含总监)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构成中需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3二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3.3.1勘察资质: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勘察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1.1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在本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缴纳时间为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
3.3.2设计资质: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专业(水库枢纽)乙级及以上资质;
3.3.2.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在本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缴纳时间为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
3.3.3施工资质: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3.1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3.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任职,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3.3.3投标人应提供主要参建人员(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3.4 投标人近三年度(2022、2023、2024)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s://***/)或“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EF%BC%89%E6%88%96%E2%80%9C%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F%BC%88http://www.ccgp.gov.cn/%EF%BC%89%E2%80%9D%E6%9F%A5%E8%AF%A2%E6%8A%95%E6%A0%87%E4%BA%BA%E7%9B%B8%E5%85%B3%E4%B8%BB%E4%BD%93%EF%BC%88%E4%BC%81%E4%B8%9A%E3%80%81%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9%A1%B9%E7%9B%AE%E8%B4%9F%E8%B4%A3%E4%BA%BA/%E6%80%BB%E7%9B%91%E7%90%86%E5%B7%A5%E7%A8%8B%E5%B8%88%EF%BC%89%E7%9A%84%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F%BC%8C%E5%87%A1%E8%A2%AB%E5%88%97%E5%85%A5%E9%87%8D%E5%A4%A7%E8%BF%9D%E6%B3%95%E6%A1%88%E4%BB%B6%EF%BC%88%E5%88%91%E4%BA%8B%E6%A1%88%E4%BB%B6%E3%80%81%E5%BC%BA%E5%88%B6%E6%B8%85%E7%AE%97%E4%B8%8E%E7%A0%B4%E4%BA%A7%EF%BC%89%E7%9A%84%EF%BC%8C%E4%BE%9D%E6%B3%95%E9%99%90%E5%88%B6%E5%85%B6%E5%8F%82%E4%B8%8E%E6%8A%95%E6%A0%87%E5%92%8C%E5%B7%A5%E7%A8%8B%E5%BB%BA%E8%AE%BE%E3%80%91%EF%BC%88%E6%8F%90%E4%BE%9B%E7%BD%91%E7%AB%99%E6%88%AA%E5%9B%BE%E5%8A%A0%E7%9B%96%E5%85%AC%E7%AB%A0%EF%BC%8C%E6%9F%A5%E8%AF%A2%E6%97%A5%E6%9C%9F%E4%B8%8D%E5%BE%97%E6%97%A9%E4%BA%8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F%BC%9B%EF%BC%89%3C/p%3E%3Cp%3E3.6%E6%8A%95%E6%A0%87%E4%BA%BA%E3%80%81%E6%8E%88%E6%9D%83%E5%A7%94%E6%89%98%E4%BA%BA%E5%8F%8A%E7%9B%B8%E5%85%B3%E6%89%A7%EF%BC%88%E4%BB%8E%EF%BC%89%E4%B8%9A%E4%BA%BA%E5%91%98%E9%A1%BB%E5%9C%A8%E2%80%9C%E5%85%A8%E5%9B%BD%E6%B0%B4%E5%88%A9%E5%BB%BA%E8%AE%BE%E5%B8%82%E5%9C%BA%E7%9B%91%E7%AE%A1%E5%B9%B3%E5%8F%B0%E2%80%9D%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F%BC%88%E4%BB%A5%E7%BD%91%E4%B8%8A%E5%85%AC%E7%A4%BA%E7%9A%84%E4%B8%BA%E5%87%86%EF%BC%89%EF%BC%8C%E6%8E%88%E6%9D%83%E5%A7%94%E6%89%98%E4%BA%BA%E5%8F%8A%E7%9B%B8%E5%85%B3%E6%89%A7%EF%BC%88%E4%BB%8E%EF%BC%89%E4%B8%9A%E4%BA%BA%E5%91%98%E5%BA%94%E6%98%AF%E6%9C%AC%E5%8D%95%E4%BD%8D%E6%AD%A3%E5%BC%8F%E5%91%98%E5%B7%A5%EF%BC%88%E5%90%8C%E6%97%B6%E5%85%B7%E6%9C%89%E5%85%BB%E8%80%81%E4%BF%9D%E9%99%A9%E8%AF%81%E6%98%8E%E3%80%81%E5%8A%B3%E5%8A%A8%E5%90%88%E5%90%8C%E3%80%81%E5%B7%A5%E8%B5%84%E5%85%B3%E7%B3%BB%EF%BC%89%EF%BC%9B
3.7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出具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
3.8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定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9投标人出具的相关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10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本次招标仅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负责勘察、设计,工程施工总承包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各自满足所负责部分工作内容的资质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②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各自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分别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通过资格后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④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⑤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 、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南阳市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需通过市场主体库同步企业基本信息,同步企业资质、业绩、财务和人员资格等信息,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应与上传南阳市市场主体库信息一致。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1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潜在投标人在南阳市市场主体库进行登记注册,验证通过后可直接运用CA证书登录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EF%BC%89%E5%B8%82%E5%9C%BA%E4%B8%BB%E4%BD%93%E5%BA%93%E4%BC%9A%E5%91%98%E7%B3%BB%E7%BB%9F%E8%BF%9B%E8%A1%8C%E7%BD%91%E4%B8%8A%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4.2 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 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 电子保函申请 ”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 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 A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 AAA 级。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 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市场主体库 ”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免交政策。
(4)保证金减半缴纳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市场主体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减半政策。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月13日10:00分至2026年2月4日09:30分。
4.5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6成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为合格投标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2月4日上午9:30整;
5.2 开标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5.3 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告知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中心或办事指南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
5.4 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
5.5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
5.6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5.7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六、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八、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唐河县水利局
地 址:唐河县滨河街道凤山路中段
联系人:吕先生
电 话:18937795676
招标人:唐河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13937720039
地址:唐河县滨河街道凤山路中段
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77-68513299
地址:唐河县和谐广场三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唐河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河县文峰街道飞凤路飞凤游园管理楼二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7-60888961
唐河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唐河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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