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 资产描述
- 5项房屋建筑物、23项机器设备、1块土地使用权
- 资产类别:
- 土地
- 坐落位置:
- 滏临大街与魏峰公路交又口东南侧
- 土地证号:
- 冀(2022)峰峰矿区不动产权第0002510号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5044
- 用途:
- 公用设施用地
- 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资产类别:
- 机械设备
- 名称:
- 详见资产清单
- 设备存放地理位置:
- 邯郸市峰峰矿区南环东路85号兴安加气站
- 规格型号:
- 详见资产清单
- 计量单位:
- 项
- 资产类别:
- 其他
- 品牌:
- 房屋建筑物(无产证)
- 计量单位:
- 项
- 数量:
- 5
标的基本信息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根据鹏信资估报字[2026]第084号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二)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产权持有人申报评估范围内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产证,企业承诺该部分资产 属于其所有,对于因该部分资产权属可能造成的纠纷与评估机构无关。对于该部 分资产,其面积是企业根据现场测量情况进行申报的,对企业申报面积,评估人员进行了核实后以企业申报面积进行评估,如未来企业办理相关产权证书时其面 积与申报面积不符,评估结果应根据产权证书载明的面积进行调整。详见评估报告。(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5.本次评估结论不含增值税,也未包含交易过程产生的相关税费。
- 其他披露内容 :
- 本次挂牌价为不含税价
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邯郸市峰峰矿区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峰峰镇煤材路东头翔龙公司院内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竞价安排)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2.(合同签订)交易双方在受让方确定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3.(价款划转)上海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尽职调查提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有权利和义务在公告期间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整知悉本项目所涉披露内容及备查文件,全面完成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接受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风险及法律责任。5.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本项目的评估报告及公告中的资产清单、标的图片仅供参考,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完整性及品质,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规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瑕疵及交易风险(包括并不限于资产内外部材质、数量、型号、残留物等),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品质及完整性,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不承担售后服务。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资产质量瑕疵及无能力移离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6.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是否符合受让土地使用权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受让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本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7.意向受让方如需踏勘的,须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现场踏勘的规定,现场踏勘流程由转让方统一组织。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损失、费用等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8.受让方须按照与转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交接、移离和复原清场工作,履行完受让方责任。9.本项目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受让方须按国家税务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承担资产相应税率承担税款,具体税费以相关部门最后核定为准。受让方须将相应税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价款及税款后出具相应发票。10.受让方须自行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转让方予以配合,登记过程中所涉及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土地增值税、或有的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违约金等)由受让方承担。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82.000000万元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信息披露期 | 5 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示期内的工作日上午9:30-下午16:30 |
| 展示地点 | 邯郸市峰峰矿区南环东路85号兴安加气站 |
| 联系人 | 索文斌 |
| 联系电话 | 15830083366 |
附件
| 附件 | |||||
| 序号 | 名称 | ||||
| 1 | 资产清单.pdf | ||||
| 2 | 意向受让方承诺.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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