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传染病医院传染病防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第3次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鞍山市传染病医院
项目名称:鞍山市传染病医院传染病防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第3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需求1.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一套,最高限价60万。2.电子结肠镜一套,最高限价35万。(一)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招标参数1、具有特殊光观察模式,提高粘膜及血管的观察性;2、视野角≥140°;3、视野方向:0°直视;4、先端部外径≤10.3mm,插入管道外径≤10㎜;5、弯曲部角度:上≥205°;下≥85°;左≥100°;右≥100°;6、钳道口径≥2.8mm;7、有效长度≥1030mm,全长≥1350mm;8、具有防水式接头;9、具备副送水功能。★10、所采购设备必须兼容科室现有主机系统(二)电子结肠镜招标参数1、具有特殊光观察模式,提高粘膜及血管的观察性;2、视野角≥140°;3、视野方向:0°直视;4、先端部外径≤13mm,插入管道外径≤13㎜;5、弯曲部角度:上≥180°;下≥180°;左≥160°;右≥160°;6、钳道口径≥3.7㎜;7、有效长度≥1330㎜,全长≥1655mm;8、遥控按钮≥4个,可以任意设置;9、具备可变硬度功能;10、防水一触式内镜接头,无需防水帽,减少人为故障率,提高工作效率;11、具有副送水功能。★12、所采购设备必须兼容科室现有主机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5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属于辽宁《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中《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二)变更申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即公开招标及竞争性谈判后申请变更,应当属于下列情况之一: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招标或采购方式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八条规定”。专家对本项目两次《招标文件》进行论证,两次《招标文件》中均无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均符合规定,招标文件中无限制性条款。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沈阳成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389号9-12
三、公示期限
2025-11-28 至2025-12-05(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王进 张楠 戴进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杨晓峰
联系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凤山路934号
联系电话:0412-7130378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林晏文
联系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八号
联系电话:0412-221981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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