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507-ZCZX-G2025-0076
二、项目名称:太平街道鑫隆地块修复检测、监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1 | 联合体牵头方:江苏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联合体成员方: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方:91320505MA1ML0WM7N 联合体成员方:91320507747309356K | 联合体牵头方:苏州高新区长江路559号 联合体成员方: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科技园一期 | 93.53(均分制) | 4343877元(其中检测折扣率4.2折,监测折扣率3.1折)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太平街道鑫隆地块修复检测、监测 服务范围: 为太平街道鑫隆地块修复项目提供材料检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等其它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项目竣工前必须的材料及性能检测。 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负责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材料检测、基坑监测工作;完成项目交、竣工验收检测、监测工作,并编制检测、监测报告。 2、中标单位应按现行有关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基坑监测,按期完成检测、监测任务,并及时提供检测、监测报告。 3、中标单位应指定现场代表全过程负责本项目的联系、检测、监测报告等工作。当人员变动时,应提前书面通知采购人。 4、中标单位的检测、监测人员需具备上岗证或资格证,且按投标文件提供的人员作为本项目小组的主要检测、监测人员,不得出现挂靠现象。 5、中标单位需在接受采购人委托任务后,及时到施工现场取样或监测,确保随叫随到,费用自理。检测、监测任务24小时全天候服务(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7、中标单位进行检测、监测时,如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应配合的,应按规程、规范要求而提出具体的内容。 8、中标单位需对检测不合格的样品第一时间内按规定通知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在检测结果出来后24小时内通报采购人、监理方。 9、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检测规定进行样品验收、委托受理、样品编号、报告分发等工作,保持随叫随到;若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制定解决方案。 10、中标单位需每季度向采购人、监理方、实施方等各提供一份检测清单,供采购人、监理方、实施方核对;每月出具质量动态情况汇报总表(检测清单和汇报总表中标单位均应提供纸面和电子版本)。 11、中标单位协助采购人完成检测、监测工程归档工作。 12、中标单位需听从采购人、监理方的指挥和安排;协助监理方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 13、中标单位需义务地根据采购人要求,现场举办取样规则、养护保护等免费培训讲座,并提供与工程材料检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 14、中标单位需义务定期上门拜访或电话访问采购人,听取各方工作意见和建议,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总价中。 15、中标单位需参加和本项目有关的例会,且对提交的检测报告所出现的问题及时向采购人、施工方和工程监理方进行汇报。中标单位不得延误对检测报告问题和情况的反映;若因为延误或报告错误而发生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16、中标单位需承诺其检测工作公正、廉洁。 17、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中标单位的工作,并要求中标单位更换采购人认为不合格的检测、监测人员,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服从。 18、采购人或其指定的单位依本项目采购合同对中标单位提交的检测、监测报告、清单等文件的任何审核、批准、验收、接收不减轻或免除中标单位对该检测、监测报告、清单等文件的准确性、科学性应负的责任。 服务时间: 总工期为450日历天(满足现场实际实施工期,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相关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康旺、李建望、邓敏、吴家新、唐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具体收费以如下比例进行五折计算: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计算;
预算金额100(含)~5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计算;
预算金额500(含)~10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计算;
(1000000*0.015+4000000*0.011+280000*0.008)*0.5=306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兴太路268号
联系人:姚炯炯
联系电话:0512-65481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
联系人:许若蕾、郑薇、金欣楠
联系电话:0512-683037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若蕾、郑薇、金欣楠
电话:0512-6830372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