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广济街111号修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元鼎路明丰伯马都A座17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1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LRH2025-GP-025S
项目名称:北广济街111号修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899,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北广济街111号修缮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899,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240,301.3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业务用房施工 | 北广济街111号修缮改造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899,700.00 | 9,240,301.38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进场之日起240日历日内竣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北广济街111号修缮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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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北广济街111号修缮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3)提供2024年8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2024年8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系统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纸质方式留存。);(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至 2025年04月3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元鼎路明丰伯马都A座1707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5月1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元鼎路明丰伯马都A座1707室会议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元鼎路明丰伯马都A座1707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优惠条件的供应商,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领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并自带U盘拷取招标文件。(提示: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163号
联系方式:029-872785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鹏领睿恒(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元鼎路明丰伯马都A座1707室
联系方式:029-65656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65656686
鹏领睿恒(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