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宁市2026-2028年中心城区(硖石街道)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2601-330481-04-01-962730 | |||||
招标人: | 名称:海宁市人民政府硖石街道办事处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州东路552号 联系人:万先生 电话:0573-87656857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丰路436号保安大厦10层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73-87297016 | |||||
标段(包)名称: | 海宁市2026-2028年中心城区(硖石街道)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项目南苑一里南苑二里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8101001001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 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改造或提升项目(该业绩由本项目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业绩;(1、时间要求: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2、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或非招标备案表(经备案)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该业绩工程在建设期的工程款发票至少一张(开票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间且票面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发票)(四者缺一不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资料须反映工程内容及造价。如以上证明材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注:“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但是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以系统内备案流程走完就算备案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2)应以由投标人自行确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4)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5)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 _____;□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_____),√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_____以来□承接过/□完成过_____业绩;_____□3.8 _____。(三)其他:√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不少于1人;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上述3.10-3.14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3)本项目要求提供信用中国截图,证明投标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浙江上航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景建设有限公司 | 33,945,977.00元 | 36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王金敏 | 二级建造师证;浙2332024202411266 | 无 | ||
| 浙江华信建设有限公司 | 34,198,671.00元 | 36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范群燕 | 二级建造师;浙2332018202306563 | 无 | ||
| 嘉业卓众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3,688,613.00元 | 36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陈佳源 | 建造师注册证书/B证;浙2332021202311136/浙建安B(2021)3691489 | 无 | ||
| 浙江煦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4,016,635.28元 | 36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 | 李龙杭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浙2332016202305152 | 无 | ||
| 浙江星荣建设有限公司;海泰建设有限公司 | 32,991,714.95元 | 36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 | 俞啸海 | 二级建造师;浙2332021202310865 | 无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1 | 浙江恒力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祺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亿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潮程建设有限公司;江西志帮实业有限公司 | 评审意见:1.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 资格审查中投标函未填写工期备注,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2)初步评审内容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要求填写; 3.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2.3 施工工期:360日历天。备注:自开工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公共服务用房改造。"的施工工期要求。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2)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施工工期要求。评审意见:1.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 资格审查中投标函未填写工期备注,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2)初步评审内容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要求填写; 3.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2.3 施工工期:360日历天。备注:自开工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公共服务用房改造。"的施工工期要求。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2)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施工工期要求。;评审意见:任命书中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姓名为潘日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显示姓名为潘日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人员资格的。评审意见:任命书中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姓名为潘日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显示姓名为潘日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人员资格的。;评审意见:投标文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未经备案。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业绩条件的评审意见:投标文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未经备案。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业绩条件的;评审意见: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包含建设期的工程款发票。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业绩条件的评审意见: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包含建设期的工程款发票。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业绩条件的;评审意见:1.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 资格审查中投标函未填写工期备注,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2)初步评审内容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要求填写; 3.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2.3 施工工期:360日历天。备注:自开工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公共服务用房改造。"的施工工期要求。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2)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施工工期要求。评审意见:1.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 资格审查中投标函未填写工期备注,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2)初步评审内容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要求填写; 3.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2.3 施工工期:360日历天。备注:自开工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公共服务用房改造。"的施工工期要求。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2)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施工工期要求。;评审意见:投标文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未经备案。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业绩条件的评审意见:投标文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未经备案。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业绩条件的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6-10-23至2026-10-26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
评标时间: | 2026-10-22 09:00:00 | 评标地点: | 评标室(10)476 | |||||
行政监督机构: | 海宁市住建局 | 电话: | 0573-87287088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23 15:35: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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