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餐厨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YCXM-2026045)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4日09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10月16日17时30分00秒
本机关食堂餐厨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YCXM-202604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2 3食堂餐厨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23食堂餐厨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 1 | 宝鸡利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0万元(人民币) | / | / |
| 2 | 西安梧桐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0万元(人民币) | / | / |
| 3 | 西安依美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0万元(人民币) | / | /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1 | 宝鸡利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 | / |
| 2 | 西安梧桐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3 | 西安依美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 1 | 宝鸡利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 2 | 西安梧桐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 3 | 西安依美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包号、招标文件获取日期、质疑事项、证据及来源线索、法律依据(具体条款)、招标活动中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实质内容、质疑人有效联系方式等。 (2)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并附法人身份证明。 (3)质疑人可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相关事宜。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的,应当由代理人本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除质疑书外,还应一并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与事项。项目质疑联系人:马新苗,联系电话:0917-3366988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市市级机关生活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7号楼
联系人:曹天浪
电话:0917-326126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玥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马营镇新城国际4幢2单元1903室
联系人:卞兴前、马新苗
电话:0917-3366988
电子邮件:243207071@[链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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