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井陉县非现场执法二期建设项目. 已由 井陉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井数政投资初设(2026)18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井陉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井陉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内容分为前端设施和后端设施两部分。在6处非现场执法检测点建设动态称重子系统、车辆识别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交通安全设施等相关配套的前端设施;在井陉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指挥中心建设1台存储设备等后端设施。 2.2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3 地点:本项目前端设备的建设位置位于井陉县域国道G307三合庄村路段K350+005、G307贡家庄村路段K368+480、G307大龙窝村路段K378+610、省道S037南峪镇路段K13+370、省道S202白城村路段K101+940、省道S334大王庙村路段K18+800处;后端设备建设位置位于井陉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指挥中心。 2.4 工期:计划工期: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7月30日 2.5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要求和验收规范。 2.6 标段划分及内容: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 其他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预留比例为不低于(含)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含)60%,投标人若非中小微企业,可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拟分包给小微企业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协议金额比例为中企业不低于(含)40%,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含)60%。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4、其他: (1)联合体的各方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同时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30 12:00:00 至 2026-10-13 12:00:00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 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10-21 08:45: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井陉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0311-82022006
电子邮箱: jcssjsgh@[链接]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井陉县非现场执法二期建设项目.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 招标人: 井陉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万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井陉县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石纺路19号北辰广场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人: 于航 | 项目负责人: 吕月明、槐玉双 |
| 电话: 0311-82025431 |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86500277 |
| 传真: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账号: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