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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鄞江镇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宁波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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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鄞江镇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6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NBHSWT164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鄞江镇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240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鄞江镇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投标人承办从原料采购、加工、烹饪、供应及服务区域的清洁卫生等工作;详细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5月0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本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任何网站提供的招标文件均仅供阅览使用,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6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6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原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一[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2.1为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未按要求规范注册登记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2.2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

(1)供应商注册(入驻):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2)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2.3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

2.4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2)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之外,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为介质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可采用现场或邮寄递交的方式,但此项并非强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及盖章的备份投标文件。

(3)开标后,投标人应当在解密指令发出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在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若已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则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采云平台的操作规范处理,若使用备份投标文件仍然无法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网站上公布,发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公告发布网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四明东路10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51025

质疑联系人:徐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039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

传真:0574-87103586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啸科、洪心怡、王裕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863352

质疑联系人:方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012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

传真: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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