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江新区长江经济带物流基地项目(二标段)项目屋面光伏工程专业分包、宜宾三江新区长江工业园冷链物流与绿色仓储配套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屋面光伏工程专业分包施工标段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项目宜宾三江新区长江经济带物流基地项目(二标段)项目屋面光伏工程专业分包、宜宾三江新区长江工业园冷链物流与绿色仓储配套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屋面光伏工程专业分包施工标段原招标文件进行更正,现将内容更正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
定标规则(招标人自拟):由招标人组建本项目定标委员会由定标委员会采用集体议事法的方式对通过审查的各投标人综合分析后确定。审查因素包含:服务便利度、企业类似业绩数量(不超过3个)及金额、拟派团队管理人员能力(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职称、个人类似业绩(不超过1个))、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及影响履约的其他因素等。
类似业绩: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单个容量≥1MW光伏施工类似业绩(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业绩,业绩可为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专业分包的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业绩时间、其他要求指标等信息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修改为:
定标规则(招标人自拟):由招标人组建本项目定标委员会由定标委员会采用集体议事法的方式对通过审查的各投标人综合分析后确定。审查因素包含:服务便利度、企业类似业绩数量(不超过3个)及金额、拟派团队管理人员能力(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职称、个人类似业绩(不超过1个))、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及影响履约的其他因素等。
企业类似业绩: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单个容量≥1MW光伏施工类似业绩(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业绩,业绩可为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专业分包的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业绩时间、其他要求指标等信息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单个容量≥1MW光伏施工类似业绩(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业绩,业绩可为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专业分包的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业绩时间、其他要求指标等信息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二、时间更正
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时00分调整为:2025年12月08日09时0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时00分调整为:2025年12月08日09时00分。
3.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09时00分调整为:2025年11月28日09时00分。
4.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23时00分调整为:2025年12月07日23时00分。
三、其它内容不变。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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