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燃煤采购)的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燃煤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28日9 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6-210522-00874项目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燃煤采购采购方式:询价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1750000.00元最高限价(元):1750000.00元采购需求:(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中货物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第一批燃煤到场,15日内将全部燃煤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9月21日17时00分至2026年9月24日23时 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六、开启时间: 2026 年9 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开标地点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文化路16号)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相关要求。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将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 地址: 桓仁满族自治县梅河街8号 联系方式: 024-48823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辽宁慧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浑南智慧二街400-24号锦联产业园三期C10栋 联系方式: 024-88037799 邮箱地址:lnhxxmglsy@[链接]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慧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账号:2105 0110 0846 0000 029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金芳芳 电话: 024-88037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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