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明细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1 | 超速冷冻离心机 | 1台 | 1100000.00 |
注:投标人所投货物的投标单价不得超过货物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二、技术要求
(一)应用范围
1.超速冷冻离心机,适用于生物学、医学、生物工程、生物制药等科研、教学活动。
2.超速冷冻离心机,可对生物细胞、病毒、血清、蛋白等有机物,无机溶液,悬浮液以及胶体溶液、纳米材料等样品进行分离、浓缩、提取、制备等工作。
(二)技术、功能指标要求
1、技术参数:
1.1、具有控温、耐平衡及测速配置,主机和转子为原厂生产(非代工或贴牌)机型。
1.2、在最高转速时,噪音<51db。
1.3、驱动部不低于十年无比例免费保用。
1.4、主机最高转速≥100,000rpm,转速精密度:≤±2rpm。
★1.5、主机最大离心力≥802,600g。(提供产品彩页)
1.6、空气冷却马达,无需使用氟利昂或其它化学冷却液。
1.7、半导体制冷式离心腔,无需压缩机。
1.8、温度设定范围:0 - +40℃,1℃步进。
1.9、利用红外检测器监测温度,转头温度控制精度:≤±0.5℃。
★1.10、制冷方式:采用串并联结合的半导体制冷模块,而非单一的串联结构,当一个元件出现故障时,其余制冷元件仍可继续工作,并能保持4℃。(提供产品彩页)
1.11、具有自动除雾干燥系统,可使离心室在每次离心后保持干燥。
1.12、15min内可达到最小真空度≤1.3Pa。
1.13、面板前部具有LED显示器:显示器长度≥ 45cm,操作状态以不同的颜色,发光模式,亮度显示。
★1.14、彩色触摸屏,触摸屏显示语言≥11种,必须包括中文,英文。(提供产品彩页)
1.15、可预设实验开始或结束时间,具备仪器预冷功能。
★1.16、具有实际时间控制功能,可实现两种计时模式。⑴可以设置运行时间从按下【开始】按钮计时;⑵可以设置达到设定转速(离心力)时开始计时,避免不同升速曲线和不同样本量对实际离心时间的影响,确保实验结果的可重复性。(提供产品彩页)
1.17、加减速模式:≥10级加速,≥11级减速。
1.18、转头转速自动监测,全自动设置最高允许转速,具有双重过速保护功能。
★1.19、标配有模拟软件的CD盘,可安装在电脑上进行离心条件的模拟,模拟的同时可正常用离心机进行离心操作,相互之间无影响,互不干扰。(提供产品彩页)
★1.20、转子名称、序列号、转速、总运行时间、运行次数等实验数据自动同时保存在转子和主机存储器中,互为备份,不需要手动记录。(提供产品彩页)
★1.21、非接触式实时监测转头的不平衡,一有异常,立刻报警。样品目视平衡,样品容量耐受最大不平衡量为≤±5mm。(提供产品彩页)
1.22、具备快速启动功能,通电后≤10秒,系统即可操作。
★1.23、具有用户锁功能,可注册≥50个操作者,无排他性。用户授权管理:分3个分级密码管理。可存储≥1000 个程序,每个程序可包含不少于 30 个操作步骤。(提供产品彩页)
★1.24、具备转子自动识别功能,可自动识别所安装的转子,并在实验中自动记录转子相关信息从而有效保障人员及设备安全。可避免使用人员更换转子后误用不匹配的离心参数的情况发生。(提供产品彩页)
★1.25、配备可适配于12mL、20mL、30mL、40mL热封管的自动台式热封器,采用台式设计,无需充电,无需手持,热封角度一致,热封时间自动控制,结束自动提示。(提供产品彩页)
2、配置:
★2.1、主机:1台,最高转速≥100,000rpm,最大离心力≥802,600g。
★2.2、水平转子:1套,最高转速≥40,000rpm;最大离心力≥284,000g;最大容量≥13mL×6。
★2.3、13mL离心管:≥100个,适配水平转子,可耐受最大离心力≥284,000g。
★2.4、固定角转子:1套,最高转速≥70,000rpm;最大离心力≥505,000g;最大容量≥40mL×8。
★2.5、40mL离心管:≥100个,适配固定角转子,可耐受最大离心力≥505,000g。
★2.6、固定角转子:1套,最高转速≥27,000rpm;最大离心力≥106,000g;最大容量≥160mL×6;
★2.7、160mL离心管:≥10个,适配固定角转子,可耐受最大离心力≥106,000g。
★2.8、固定角转子:1套,最高转速≥27,000rpm;最大离心力≥106,000g;最大容量≥100mL×6。
★2.9、100mL离心管:≥10个,适配固定角转子,可耐受最大离心力≥106,000g。
★2.10、固定角转子:1套,最高转速≥50,000rpm;最大离心力≥252,000g;最大容量≥1.5mL×24。
★2.11、离心管:≥300个,适配固定角转子,可耐受最大离心力≥252,000g;容量≥1.5mL。
★2.12、样本浓缩预处理模块:1套。
3.UPS不间断电源1套:可持续续航≥1小时。
三、商务要求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3.付款方式:以下两种方式可供中标人选择,建议优先考虑①;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确定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合同价款100%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为银行见索即付保函;保函开具前,必须将保函文本向招标人申报,并经招标人确认保函所有条款后,再行开具正式保函;索赔不得附加需中标人同意或需中标人提供证明材料条款),保函有效期须完全覆盖合同期,招标人资金落实到位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100%的预付款。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合同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在全部货物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招标人一次性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②在全部货物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将支付100%的合同价款。
★4.质保期:整套仪器不少于三年免费保修,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产品终身服务。
★5.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及功能要求、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采购人对投标人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供应商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采购人。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 供应商需负责安装,并协助采购人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采购人才做最终验收。
6.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1)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采购人指定现场。
(2)供应商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采购人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供应商考虑货物保险及相关保障,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
(5)供应商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采购人配合供应商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7.质量担保和售后服务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2)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供应商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供应商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供应商应退还采购人支付的合同款,同时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3)供应商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责任事故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
(4)热线支持或现场支持:24小时免费热线支持或现场支持,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半小时内电话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5)其他能够保证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综合措施及方案。
8.培训服务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使用方法等向采购人提供培训服务。
(2)培训时长: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函,承诺验收合格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安排资深技术人员到学校对采购人指定的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培训。
(3)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连接、配置、操作、保养、维护、使用等。
(4)培训形式:到校线下培训。
9.供货及安装实施
(1)供应商负责运送所有设备到采购人现场,并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等与项目有关的一切工作。
(2)整个项目所需要的材料、工具、设备设施、工器具、车辆等均由供应商自行准备,并做好自行管理,如有损坏和丢失,采购人不负责赔偿。
(3)供应商在供货时的具体摆放位置与排列方式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执行。安装过程中,不能对室内地面、墙体、家具设备造成破坏,如有损坏,应恢复原状与周围环境保持一致。安装工作完成后,应小心清除杂物,做好清洁维护工作。
(4)供应商施工期间,不得影响教学工作。
(5)供应商负责到采购人现场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收到采购人到货通知后的3日内供应商人员必须到达采购人现场。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须具有该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提供下述形式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生产厂家直接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生产厂家直接出具的长期授权书; (3)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给总代理的授权书。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5年09月19日23时00分至2025年09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人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发送邮件的形式。 (1)投标人将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yifangzb@126.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 (2)加密备份文件发送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如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发送不加密备份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提前泄密自行承担责任。(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加密备份文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单位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自行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解密或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失败将视为放弃投标。 5.投标人须自行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6.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7.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