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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海鱼骨沙洲景区2026年救生摩托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C26522066(CGQ))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海市 竞争性磋商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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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六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海鱼骨沙洲景区2026年救生摩托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C26522066(CGQ))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北海鱼骨沙洲景区2026年救生摩托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海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链接]#/index)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 月 21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26522066(CGQ) 

项目名称:北海鱼骨沙洲景区2026年救生摩托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47088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北海鱼骨沙洲景区2026年救生摩托艇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4708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北海鱼骨沙洲景区2026年救生摩托艇采购项目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470880.00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承诺履行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 9 月 10 日公告之时起至2026年 9 月 17 日。

2.获取地点及方式:请登录北海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链接]#/index)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北海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行报名。 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0771-5581051、0771-5581053(系统操作咨询)。提示:供应商只有在“北海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并获取(购买)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3.费用:采购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300元人民币/套;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0元,缴后不退。

4.缴费方式:

①采购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供应商请登录“北海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点击“我的项目-投标阶段-采购文件”在“文件服务费支付状态”列表中点击“去支付”,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本项目采购文件工本费通过“电子钱包”线上支付,如果钱包账户中无可用余额,需要充值对应余额方可支付。

②钱包充值方式:点击“如何充值”,根据提示信息进行充值操作。注意:需要使用供应商基本信息中绑定的银行卡进行充值。

③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请参考采购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

④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链接]#/info/9165

北海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使用咨询电话:0771-5581051、0771-5581053(系统操作咨询),客服咨询电话:4008289082。

注:采购文件费发票,需供应商在北海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申请,采购文件发票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开具。平台运营费发票由平台运营方(北海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 9 月 21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磋商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北海市正五创新港D幢902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6年9 月 21 日9时3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北海市正五创新港D幢902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评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六、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链接])、北海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链接]#/index。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海鱼骨沙洲旅游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海市海城区地角下寮658号第四幢(综合楼)三楼

项目联系人:沈工

联系方式:0779-2028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海市正五创新港D幢902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9307890940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 9 月10 日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北海鱼骨沙洲景区2026年救生摩托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C26522066(CGQ)

2

3.1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承诺履行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

7.4

报价:供应商应就《采购需求》中所有的采购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4

8.2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 word 文档格式和已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正本PDF扫描件)。

5

9.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地址:北海市正五创新港D幢902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开标室。

6

9.2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六十日。

7

11.0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

12.1

磋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磋商地点:北海市正五创新港D幢902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

9

12.6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细见第六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项目名称:北海鱼骨沙洲景区2026年救生摩托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C26522066(CGQ)。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类采购项目。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承诺履行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注:特别说明:

▲1.磋商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2.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磋商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磋商或成交无效,并报相关部门查处。

4. 磋商费用、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1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我公司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竞争性磋商公告: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链接])、北海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链接]#/index。

4.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3.1供应商应认真审核《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如发现表中技术参数、配置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磋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

4.3.2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三日前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我公司,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我公司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4.3.3我公司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不足五日顺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链接])、北海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链接]#/index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4.3.4我公司可视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我公司至少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链接])、北海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链接]#/index上发布变更公告。

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5.2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我公司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更改、补充、答疑等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更改、补充、答疑等内容及附件进行编制。

5.5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磋商小组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要求装订成一本)。

5.6.1资格文件

▲(1)供应商有效的主体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四章);

▲(3)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2026年后成立的新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4)磋商供应商提供2026年6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磋商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必须提供);

▲(5)磋商供应商提供2026年6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磋商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必须提供);

▲(6)磋商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四章);

5.6.2价格文件

▲(1)报价表(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四章);

(2)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四章);

5.6.2 商务技术文件

▲(1)磋商书(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四章);

▲(2)商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四章);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可以是提供的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和优惠承诺)(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四章);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产品质量保证书(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四章);

▲(7)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等(如有规定,则必须提供);

▲(8)承诺函(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四章);

(9)生产、销售许可证;

(10)货物制造、检验、测试、验收执行的标准;

  (11)货物认证、检测报告、鉴定证书等;(如有要求,必须提供)

(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特别说明:(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的各种复印件,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印章,否则其无效(含正、副本,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证明等材料,磋商供应商必须全部提供,缺一不可,否则磋商无效。

6. 计量单位

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报价要求

7.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总报价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7.2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货物的制造、运输、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7.3磋商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除上述原因以外,如果因磋商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磋商时被接受,其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7.4报价:磋商供应商可就《采购需求》中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也可对某个分标或几个分标的货物和服务内容按分标分别作完整唯一报价。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8.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8.1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资格文件”“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装订成一本(三个文件相隔之间用封面标识,封面写明“资格文件”“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字样)。

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正、副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

8.2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电子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装入到一个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袋内,封装并加以密封(以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表述内容且封口处有密封签章为合格);

文件袋外层封面上应写明: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

(3)供应商名称:

(4)(截标时才能启封)

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9.1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开标室。

9.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六十日内有效。

10.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0.1在本文件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我公司将拒收。

11. 磋商保证金:无要求。

11.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

在磋商正式开始前由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确认,认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歧视性或排他性内容。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2.1第一轮磋商

磋商时间及地点: 详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书面评审,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评审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磋商小组依据磋商要点,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我公司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统一整理的书面磋商记录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按时密封递交。

当磋商小组一致确定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需再磋商的,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一轮磋商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或仍需磋商的,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或提出磋商意见后进行第二轮磋商。

12.2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

⑴第一轮磋商结束后,各供应商退场等候,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结合第一轮磋商整体情况,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已事先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统一变动,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响应。

⑵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密封递交。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

12.3第二轮磋商

磋商小组集中就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意见与单一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我公司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统一整理的书面磋商记录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按时密封递交。

当磋商小组一致确定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需再磋商的,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程序和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二轮磋商后竞争性磋商文件仍有实质性变动的或仍需磋商的,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或提出磋商意见后进行第三轮磋商。以此类推。

12.4最后报价及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作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密封递交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优劣顺序集体研究后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具体技术指标优劣顺序集体研究后推荐。最后报价是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2.5供应商的基础指标报价均不能满足采购人业务指标需要的,磋商活动终止。

12.6本采购项目的评审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六、无效条款

13.1无效磋商条款

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在评审中按照无效磋商处理: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关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或分标下采购活动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或分标下的采购活动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的;

(5)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并且在磋商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说明和补充的。

13.2 相互串通无效条款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相互串通,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最终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3.3废止条款

磋商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予以废止:

(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恶意串通情形和处理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磋商;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3.4 根据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3.5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九、成交结果公告

14.1我公司在评审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二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链接])、北海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链接]#/index上发布,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4.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我公司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4.3质疑供应商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我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我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采购人投诉。

质疑联系部门及电话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307890940

十、履约保证金

15.1履约保证金由甲方委托代理机构收取,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

    15.2履约保证金因其他原因被扣除,数额不足合同金额的%的,乙方应及时补足。

十一、签订合同

16.1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6.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根据磋商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6.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其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十二、其他事项

17.1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适用于收取服务费的社会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桂建标【2018】3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再按80%进行收费,采购代理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17.2 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市四川南路支行

银行帐号:2107530609300052602 

17.3解释权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和我公司。

17.4有关事宜

所有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

 邮政编码:536000

 通讯地址:北海市正五创新港D幢902

 电    话:19307890940   

 传    真:19307890940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编号:YC26522066(CGQ)

二、项目类别:货物类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70880.00元,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的,将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1

救生摩托艇

4

部

1.可乘人数:1-3 人;

2.全长:3.33m;全宽:1.24m;全高:1.20m;净重:318kg;

3.燃料箱容量:70 公升;总储物容量:113.9 升;

4.发动机:3 缸、4 冲程 TR-1 雅马哈发动机;排量:1049CC;

5.缸径:82mm×66.2mm;压缩比:11.0:1;冷却系统:水冷;

6.泵类型:Φ155mm 轴流式;

7.燃料:无铅汽油;燃料供给系统:电子燃油喷射;

8.润滑油系统:电子燃油喷射;润滑系统:干式油底壳;

9.总油量 / 机油容量:3.7 升 / 3.4 升;

10.其他配置:双侧后视镜,舒适甲板垫。

11.每台救援艇配备一块海上救援桨板;规格:168×99×15cm;桨板质保 1 年。

▲二、商务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

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交付时间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预付款7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经调试验收合格。

安装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

货物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厂家承诺实行“三包”,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合格产品,摩托艇的保修期为90天或200小时内;桨板质保1年。质保期内负责上门维修、维护;质保期过后提供终身维护。

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承诺书应包含:保修期限、接质量问题通知达到现场时间、本单位售后服务部负责人名字及联系方式、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保修维修养护具体措施、安全保障措施、本地化服务。

2.成交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后 1 个小时内响应,提供全天候 24 小时的热线电话技术支持服务。如电话不能解决问题,须在 8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保证在 24 小时内给予维修完毕。

包装和运输要求

产品包装和运输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货物的搬运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货物的运输方式:不限。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支付30%的预付款;货物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且货物经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5%;剩余5%合同款待保修期满后,如无因质量或违约问题,采购人一次性付清。(注: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开具税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外包装封面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一).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截标时才能启封)

(二).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副本)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二、附  件

报价表(一般货物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

名称

品牌、型号规格、生产厂家

数量①

单位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单价②

(元)

单项合价

(元)

③=①×②

备注

1

…

N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元)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两位小数点。

2、报价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报价时间:年月日

磋商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本单位(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资格文件、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

1. 报价表;

2. 商务、服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3.售后服务承诺;

4. 资格证明文件;

5.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供应商须知和采购需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果有的话);

3.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商务、服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具体响应

响应/偏离

说明

商务部分

1

2

3

…

技术部分

1

2

3

…

说明:1.应写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商务与技术要求的响应和偏离情况;

2.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商务、技术条文的响应和偏离。特别对有具体商务、技术参数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对应的详细应答。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磋商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委托代理人的正面及反面身份证复印件

磋商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磋商,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磋商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并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和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其中“信用中国”网站须提供供应商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3个页面下的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提供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页面下的截图。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与上述书面声明一并提交】

售后服务承诺书

【由磋商供应商按《项目需求》售后服务要求自行填写,提供的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和优惠承诺,保证交货期的措施(必要时提供生产计划周期表)】

磋商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产品质量保证书

致               :

我公司在此向贵方承诺:

我方参与磋商的项目(编号:                ),一旦成交,我方保证按照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如出现弄虚作假,包括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我方愿按《政府采购法》、《民法典》、《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磋商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

四、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七、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八、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磋商文件第二章关于“磋商费用”、“质量(履约)保证金”等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

九、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磋商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第五章  合同格式

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

供 应 商(乙方)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采购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和 项 目 编 号 :                  

签  订  地  点 :

签 订 时 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

产品

名称

商标

品牌

规格

型号

生产

厂家

数  量

单位

单  价

(元)

金  额

(元)

详细内容见报价表附件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经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或响应文件承诺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使用时间:、地点:。

2.成交供应商提供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3.成交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采购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采购人在到货时进行初步验收,货物使用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成交供应商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期;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                 。

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30%的预付款;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且货物经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5%;剩余5%合同款待保修期满后,如无因质量或违约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注: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开具税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九条 质量保证金

1.质量保证金由甲方收取的,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比例 %向甲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质量保证金因其他原因被扣除,数额不足合同金额的%的,乙方应及时补足。

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期限见《采购需求》中各分标的要求)。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 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的 。(注:由甲乙双方约定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其中一种方式处理合同争议)

3.仲裁或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九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磋商文件;

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合 同 附 件

一般货物类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保修期责任:

4.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第六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磋商小组构成:本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成员分别由依法组成的专家、采购人代表共3人以上单数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对磋商供应商的价格、技术方案、信誉及业绩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四)异常低价审查:

4.1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有关规定,本项目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按照规定,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本项目采购人决定将上述(1)(2)(3)数值标准分别确定为50%,50%,45%。采购项目未设定最高限价的,审查时取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

4.2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标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二、评标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30分

(1)评审价=投标价。

(2)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审价为30分。

                                  最低评审价(金额)

(3)某磋商供应商价格分=  ——————————————×30分

                            某磋商供应商评审价(金额)

2.技术方案分……………………………………………………………………………………63分

(1)项目实施方案分…………………………………………………………………………25分

不满足一档要求或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一档(8分): 供应商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如:生产计划、人员投入情况、运输安排、摩托艇简单故障排除方法等)不少于3项的,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组织和质量把控的范围进行基础性阐述,拟投入实施人员不少于2人(列明拟投入人员名单,具体工作职能),整体方案符合实施要求的;

二档(16分):满足一档的基础上,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如:生产计划、人员投入情况、运输安排、摩托艇简单故障排除方法等)齐全,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组织和质量把控的范围进行阐述,有技术工艺、制作流程描述, 拟投入实施人员不少于4人(列明拟投入人员名单,具体工作职能),项目实施方案满足项目需求;

三档(25分):满足二档的基础上,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完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生产计划、人员投入情况、运输安排、摩托艇简单故障排除方法等)齐全并优化,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组织和质量把控的范围进行详细阐述,还能从质量管理、风险管理的角度,进行表述,确保项目能按量、按质完成,整体方案明显优于项目需求。

(2)售后服务方案分………………………………………………………………………………20分

不满足一档要求或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一档(7分):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涵盖的内容应包括响应体系、用户回访、备品备件及招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要求。

二档(14分):满足一档的基础上,服务方案涵盖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响应体系、用户回访、备品备件、有应急方案、细化服务方案(如服务电话、服务车辆、售后服务人员配备、质量问题出现时的解决方案等)。

三档(20分):满足二档的基础上,服务方案其涵盖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响应体系、用户回访、备品备件、交付保障方案、应急方案完善(包含但不限于在量体、调换和修整等为采购人提供的应急服务)、完善及优化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电话、服务车辆、售后服务人员配备、质量问题出现时的解决方案等),并且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个小时内抵达采购人单位提供服务,服务方案明显优于项目需求的。

(3)培训方案分………………………………………………………………………………18分

不满足一档要求或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一档(6分):投标人能根据采购需求制订项目培训方案,方案能满足采购需求;

二档(12分):投标人能根据采购服务要求制订有针对性的、符合摩托艇培训使用的项目培训方案,对岗前培训,有具体、详细的措施,让采购人能快速形成一定规模的团队或储备队伍;

三档(18分):能提供完善的培训安排计划,并能提供相应的图表;能承诺提供至少2名驾乘培训教官开展培训工作;对岗前培训、日常培训、专题培训的培训内容均有具体、详细的培训内容展示,且培训内容设计合理、生动;针对不同类型的培训,能提供具有针对性的考核内容,且对考核不通过的人员,有相应的复训措施的,整体方案明显优于项目需求的。

3.信誉及业绩分……………………………………………………………………………………7分

(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有效期内的GB/T19001系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系列/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系列/OHSAS18001系列/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个证书得1分,满分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同类业绩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为准),每项得2分,满分4分。

(三)总得分=1+2+3。

三、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为第一成交供应商。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优劣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磋商报价、技术部分均相同的,按商务部分的优劣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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