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陕西省红十字会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教学机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高国际D座6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CG2025-09-01
项目名称:陕西省红十字会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教学机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陕西省红十字会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教学机采购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自动体外除颤器教学机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货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红十字会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教学机采购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 10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 号);13、融资平台: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红十字会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教学机采购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2025年1月至今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种为营业税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设备、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信用查询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打印查询记录作为证据留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电子或纸质方式留存。);
8、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至 2025年09月2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高国际D座6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高国际D座6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高国际D座6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贞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 号:4568 5010 0100 250 478
注:(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投标供应商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5%8A%A0%E5%85%A5%E9%99%95%E8%A5%BF%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E%9B%E5%BA%94%E5%95%86%E5%BA%93%E3%80%82%3C/p%3E%3C/div%3E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省红十字会机关
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23号
联系方式:029-86515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贞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高国际D座603室
联系方式:029-86679931/15353738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亚妮 姜培栋
电话:029-86679931/15353738403
陕西贞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