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8年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505140057-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
采购人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规划东三线与南四线交汇处
供应商(乙方):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498号202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5-2028年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2025-2028年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 | 物业管理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1503080 |
合计金额小写:1503080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伍拾万零叁仟零捌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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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项目概况
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坐落在长株潭融城核心腹地暮云片区,区位优势明显,生态环境优美,占地101亩,建筑面积6.6万余平方米。现有教学班51个,学生2438名(寄宿生约1600人),教职工193人。校园建设按湖南省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实施,处处彰显“两型”理念,着力打造生态校园、智慧校园、人文校园。校园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一流。多功能体艺馆、400m全塑胶田径场、篮球场、风雨操场、风雨跑道、智慧图书馆、录播室、大讲堂、科技综合楼、3D打印室、心理咨询室、营养食堂、学生公寓、教师公寓、接送等候区、地上地下停车场等教育教学配套设施一应俱全。
2.服务范围
校区内日常管理及服务、校舍及设施维护、校园环境保洁服务、校园绿化服务、学生宿舍管理、司机服务。乙方不得以服务内容未列明或未明确为由拒绝履行甲方合理需求,服务范围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1)房屋及公共设施维护服务
负责校区水电、泥木维修、高压配电房24小时值班等服务。
(2)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负责校区外围场地及绿化带的保洁、教学楼公共区域及辅助用房保洁、垃圾分类与清运、卫生消杀、虫害控制等服务。
(3)绿化养护服务
校区内栽种的所有植被、绿化带、树木的养护,补栽、防虫、修剪等服务。
(4)学生宿舍管理服务
负责学校寄宿生住宿的分配、管理,宿舍楼内每日消杀及公共区域卫生工作等服务。
(5)司机服务
负责学校公车的日常运行和车辆维护工作。
3.金额明细
1503080元/年,具体详见附件《报价文件》。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一)日常管理服务
1.建立健全的物业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并将各项主要管理制度上墙公示。
2.日常服务完成率不低于97%。
3.物业管理档案完整率不低于97%。
4.日常对于师生的投诉需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
5.每学期召开一次师生恳谈会,了解师生的实际需求,并予以改进。
6.建立学校各类委托设备及房屋的台账资料,物资台账基本相符率到达95%以上,并每季度更新。
7.每季度进行一次服务项目内的师生满意度测评,师生满意度不得低于85%。
8.对物业其它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如:84不能用于清洁水磨石地面。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房屋及公共设施维护服务
水电、泥木维修服务范围及要求:
校舍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包含且不限于如下方面:
1.体育器材检修维护(单双杠、运动器材等)。
2.门窗玻璃、栏杆、扶手的局部维护检修。
3.内外墙瓷砖修整,地面、墙体局部修补、粉饰。
4.桌椅、黑板、水卫等设施设备的维护检修,易损易耗零件的维修更换。
5.下水道疏通、管道整改等。
服务要求:
1.在维保期内的物品维修及时通知维保方进行维修,已超过维保期的物品维修须做到及时上报;公共设施损坏的须及时维修,水电设施的维修必须在两小时内完成。
2.定期在冬、雨季节或天气异常时对房屋设施和道路情况进行检查维修,或使用人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对房屋及设备易出现问题的部位及时做好记录备案,重点检查。年底进行全面检查,对公用部位及其设施设备的完损程度作出评估,制定年度维护计划,作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3.每天巡视辖区,掌握公用设施的状况,如发现有损坏、隐患或其它不正常的情况,应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确保公共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定期检查上、下水、排污管道(井),保证上下水、排污管道(井)畅通。
5.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所需的耗材,乙方每月初制定采购计划报甲方审批,甲方按乙方制定的审批后的采购计划完成采购,购置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任一方原因导致设备设施故障由责任方承担损失。
6.电梯由专业维保单位进行定期维修保养(维保费用由学校承担);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运行出现险情后有排除险情的应急处理措施。
7.保证服务范围内24小时有维修工值班。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高压电工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内容:
负责校区电线电缆、电气照明、机电装置、配电间等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确保正常运行使用。
服务标准:
1.每周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2.每月对供电设备内的接线箱、自动开关、熔断器、漏电保护器、接线端子等原件吹尘、清扫、紧固、温度检测并做好记录。
3.照明系统的光源、开关、控制器、插座工作正常、灵敏有效、绝缘地接有效、线序排列整齐、编号清晰正确。
4.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
5.建立严格的送配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
7.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1.外围场地及绿化带的保洁
(1)道路地面、广场地面大件垃圾≤1件。
(2)绿化内大件垃圾≤1件。
(3)室外体育场地面无明显垃圾。
2.教学公共区域及辅助用房保洁
(1)房屋周边区域地面干净,周边绿化带内无明显垃圾。
(2)平台台阶保持清洁。
(3)楼内走道、扶梯、走廊地面无污渍、无大件垃圾。
(4)扶梯扶手、栏杆保持干净、无灰尘。
(5)消防栓、消防箱保持表面干净,无明显积灰。
(6)垃圾箱筒表面无污渍、无积灰、里面套垃圾袋。
(7)开放式地沟无大件垃圾。
(8)地面保持干净,无垃圾、污迹、水迹。
(9)报告厅、会议室多媒体设备保持整洁表面无明显积灰。
(10)垃圾桶表面无污迹、无积灰。
(11)坐厕内、小便池内刷洗干净,无明显尿渍,保持无异味、无垃圾、无积水。
(12)隔断、人手高墙面,门、门框、照明开关无明显积灰。
(13)镜面保持光亮,无明显水迹,面盆无水锈。
(14)废物箱表面无明显积灰、无异味。
(15)卫生间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16)门、门框、地脚线无污渍、无明显积灰。
(17)室内空气无异味。
(18)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无浮灰,不锈钢表面(镜面)光亮、无污迹。
(19)操作面板无污迹、无明显积灰、无擦痕。
(20)保持轿厢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21)卫生工具摆放在工具室,保持工具整齐,地面干净无污渍。
(22)饮水机表面清洁无污渍灰尘,下面水槽无污渍积水。
3.垃圾分类与清运
(1)按国家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培训、教育、实施。
(2)垃圾箱筒表面无污渍、无积灰。
(3)垃圾箱筒内的垃圾不超过3/4的高度。
(4)垃圾清收率不低于99%。
4.卫生消杀
(1)无老鼠活动迹象。
(2)室内区域无苍蝇、蟑螂、白蚁等活动迹象。
(3)蚊虫控制目标达到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颁布的虫害密度控制标准。
(4)虫害控制措施监管达到100%。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绿化养护服务
1.植物配置合理、绿地充分,无裸露土地。
2.花草树木生长正常,剪修及时,无枯枝死杈及病虫害现象。
3.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4.根据季节和天气对植物进行浇水、施肥、松土和补栽苗木。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学生宿舍管理服务
1.根据学校住宿分配方案提供迎新服务和入住分配服务。
2.做好住宿学生应急管理,每天全面巡逻不少于3次。
3.学生宿舍楼设专职宿管门岗,实行分时段封闭管理,外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宿舍。
4.负责楼内防火安全以及秩序维护及安全宣传教育。
5.做好周末及节假日学生住宿的相关服务及管理工作。
6.按学校要求组织学生自习或活动
7.配合学校做好宿舍楼大、中修和计划性养护。
8.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统一退宿/个别退宿/换房服务。
9.负责宿舍楼内公共区域卫生工作。
10.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做到在管理中育人,服务中育人。
11.主动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协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12.对学生进行规范化管理,培养学生自主管理能力,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3.每天按时清点人数,维持寝室纪律。
14.做好全校每日宿舍的消毒、熏艾条工作。
1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司机服务
1.司机证件齐全有效,符合准驾车型。
2.上班时间内,按学校要求驾驶车辆。遵守校方所有规定,尽忠职守,维护学校利益。
3.每天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4.车辆行驶时,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规停车,严禁超速,超载,严禁酒后驾车,疲劳开车。
5.爱护车辆,定时保养车辆,如换机油、检查轮子等,要保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
6.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油费、维修费用等,一经发现,依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2.人员配置要求
项目经理1人,经理助理1人,水电维修(含高压值班、泥木工)4人,保洁员8人,绿化工1人,生活老师14人,司机1人,共30人。
所有岗位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资质,持证上岗,相关证书及资质文件应在合同签订后提交甲方审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人员。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4.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支付方式: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采购人组织服务考核小组,每季度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完成合同约定物业管理任务和质量的,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号支付上一季度的服务费用。
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每年度的考核评价结果决定是否进行续签。
3.服务质量考核评价:采购人组织服务考核小组,每季度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达到服务质量,按合同支付费用,如出现下列情况,按比例扣除费用:
(1)每月被投诉 3 次以上,经查实为乙方人员工作原因,扣100元/次;
(2)由于乙方的服务质量,对学校的声誉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扣500元/次;
(3)由于乙方的服务质量不到位,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后果和经济责任。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不能低于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保、高温费、服装费、税率、利润等为提供物业服务产生的所有所需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服务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因乙方服务遗漏、服务质量不达标或人员不足导致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服务费用中扣除相关损失金额。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577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签订合同后,采购人组织服务考核小组,每季度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完成合同约定物业管理任务和质量的,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号支付上一季度的服务费用。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577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签订合同后,采购人组织服务考核小组,每季度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完成合同约定物业管理任务和质量的,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号支付上一季度的服务费用。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577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签订合同后,采购人组织服务考核小组,每季度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完成合同约定物业管理任务和质量的,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号支付上一季度的服务费用。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577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签订合同后,采购人组织服务考核小组,每季度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完成合同约定物业管理任务和质量的,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号支付上一季度的服务费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66010154800001796)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8-30 ——2026-08-29
五、服务地点
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自2025年8月30日起生效。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法定代表人: | 徐国鸿 | 法定代表人: | 靳勤 |
委托代理人: | / | 委托代理人: | 张红日 |
附件列表:
- 报价文件.pdf
-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