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热源厂70MW锅炉超低排放CEMS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谈判公告
本采购项目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热源厂70MW锅炉超低排放CEMS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TC259W0KP,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 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项目名称: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热源厂70MW锅炉超低排放CEMS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TC259W0KP;
施工地点: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大河南热源厂;
合同估算价:420,000.00元(含税);
施工范围:灯塔热电大河南热源厂70MW锅炉(1台)脱硫出口1套CEMS分析仪表(包括SO2/NO/NO2/O2)、取消NO-NO2转换器,更换1台数字式数采仪、更换1台抽取式烟尘仪,更换烟气辅助参数测量装置(包括温压流湿监测仪),对采样平台工作环境进行规范性修复、治理,改造完成后脱硫装置出口SO2、NOX、烟尘量程满足超低排放要求,即35mg/Nm3、50mg/Nm3、5mg/Nm3的1.5~2倍,主要污染物因子SO2/NO/NO2/O2/粉尘浓度按照双量程引入DCS系统并重新进行组态设置,同时将环保数据接入生态环境部基础数据库系统4.2软件平台并完成环保验收备案手续。本工程为EPC项目;
工期:自开工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质量要求:设备运行指标满足超低排放要求,环保验收合格并通过;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响应保证金:5000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为408,000.00元(含税),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为1家,成交份额100%。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环境监测协会或环保产业协会备案。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供的CEMS分析仪、抽取式激光前散射微尘仪、温压流一体化监测仪、湿度仪表、数字式数采仪必须取得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两个以上(含两个)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委托运营业绩。注:提供相关合同的首页、签字页,否则无效。
(5)供应商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需提供相关截图,如未提供截图,则以现场查询为准。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1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在上述期间内,将下列报名信息发送至zhangbing@cntcitc.com.cn邮箱,邮箱内容: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手机电话号码、所报项目名称、开具发票所需信息(备注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采购文件费用电汇截图(需从供应商公司账户转出,收款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账号:3301002009200134108),无需提交其他报名材料。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14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纸质现场递交(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办公楼103会议室)
开标方式:现场纸质开标(不接受邮寄递交文件),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密封好的纸质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发布。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采 购 人: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灯塔市西马峰镇
联系人:关女士
联系电话:0419-2722597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2902室
联 系 人:冯薏涵、辛昊宇、高永博
电话:15640209705
电子邮件:zhangbing@cntcitc.com.cn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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