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恒爱康养中心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恒爱康养中心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5]E0424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浦睿福康养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浦睿福康养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士章南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2248.40平方米(折33.37亩),建筑占地面积10071.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653.7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2456.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196.89平方米)。项目分六栋楼及一层地下室,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8196.89平方米;1#老年生活单元,建筑占地面积1692.98平方米,建筑面积8260.06平方米;2#老年生活单元,建筑占地面积1671.98平方米,建筑面积8253.62平方米;3#康复医疗用房及老年护理单元,建筑占地面积2315.49平方米,建筑面积8204.00平方米;4#交往厅,建筑占地面积310.27平方米,建筑面积308.86平方米;5#老年活动用房,建筑占地面积2055.68平方米,建筑面积2045.21平方米;6#商务办公及旅馆,建筑占地面积2025.13平方米,建筑面积15385.09平方米。主要建筑物面积:50653.73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提供老年生活单元396床,失能老年护理单元187床,康养医疗单元20床,以及110间旅馆客房。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工程总承包合同及招标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管理、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人民币24926.03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4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费率1.13%计取。实际监理服务费以经财政审核确定的建安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监理服务费费率1.13%计算得出(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投标时,投标人的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暂按人民币282.56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 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2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 ”)查询。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 ”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10号)的规定执行。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有另行规定的应附上相关政策文件,资质有效期按最新政策文件执行。②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③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人社文〔2018〕2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监理资质注册人员满足“监理资质”类别等级标准的承诺函及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上查询到的本单位注册人员情况的网页截图(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标前截取)。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即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8-15 17:00:00 至 2025-9-8 09:00:00 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9月8日09: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条款规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金浦大道中78号新都城市广场4幢2712室,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3185526,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四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961882,传真:/
联系人:潘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大道东348号、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9号
联系电话:0596-3106633、0596-322103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招拍挂大厅(门牌:漳浦县绥安镇黄仓村457号)
联系电话:0596-3208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