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安庆天柱山机场1.6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庆天柱山机场1.6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庆市宜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宜秀区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412-340811-04-01-215645;
1.4 招标人:海南天能电力有限公司 ;
1.5 项目业主:海南天能电力有限公司 ;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庆天柱山机场1.6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2.2 招标项目编号:H0GC25A08G065 ;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0GC25A08G065 ;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象山村天柱山机场内;
2.6 建设规模:
2.6.1工程内容:
工程勘察与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竣工文件)、并网柜、集电线路、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土建工程、设备及材料卸车、二次倒运、保管、检验、安装(含设备标识牌及安全标示牌的制作与安装)、调试、试验、全容量并网240小时试运行、消缺、人员培训、技术和售后服务、项目达标投产、项目验收同时也包括设备附带的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植被迁移、恢复等与工程有直接、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等。
其中:(1)设备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屋面、停车棚、廊道的光伏支架、组件、桥架、电缆、逆变器、并网柜、接地系统、集电线路、视频监控系统、集控系统(配套设施)等相关工程工作。(2)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停车棚基础、廊道基础、支架基础、集电线路电缆通道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相关工程工作。(3)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专项验收(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安全设施等)、并网前各项试验及验收、设备到货检验、保护定值、调度自动化、无线通信系统安装及调试、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集控中心后台数据采集、上传、调试等相关验收工作并满足项目地电网验收要求。
2.6.2规模(设备选型以后续招标设备型号为准,本部分根据初设报告编写,不作为最后设备选型依据):
本期光伏发电项目装机直流侧总容量为1.64052MWp,由机场屋顶,停车场及道路光伏阵列组成,拟采用630Wp N型半片双玻组件2604块。每6~20块组件组成1串,由逆变器接入并网柜。再根据机场变压器容量接入相应台数并网柜。
本项目选用100kW组串式逆变器13台,50kW组串式逆变器6台,40kW组串式逆变器1台。每个太阳能光伏发电单元由太阳能电池组串、逆变设备及并网设备构成。
2.7 合同估算价:494.6950万元;
2.8 计划工期:建设期6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周期);
2.9 招标范围: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EPC);
2.11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 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提供)自 年/ 月 /日以来(以/时间为准),具有/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若工程总承包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须在业绩中承担施工职责)。
(2)设计业绩: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提供)自年/月/日以来(以/时间为准),具有/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若工程总承包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须在业绩中承担设计职责)。
注:施工和设计业绩可以为同一工程总承包业绩。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符合下列①、②要求:
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勘察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符合下列①、②要求:
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5)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5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年/月 /日以来(以/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具备/业绩。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自 / 年/月 /日以来(以/时间为准),设计负责人具备/业绩。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自 /年/月 /日以来(以/时间为准),施工负责人具备/ 业绩。
(4)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施工负责人业绩/(可以或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2022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按成立日期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提供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联合体成员均满足) 。
3.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家;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8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3.9 其他要求:3.9.1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9.2拟派施工管理机构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可兼任)1名、资料员(可兼任)1名、劳资专管员1名等。
3.9.3企业主要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均须提供)应具备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2025年6月7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 。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
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转 5-2(工作日)。
②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
③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0512-58188516(8:00-21:0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2025年6月27日09时00分
7.2 开标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8.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8.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10.1 和 10.2。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ahtba.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等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海南天能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互联网金融大厦B座28楼
邮编:570203
联 系 人:符工、黄工
电话:0898-66554559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邮编:050000
联 系 人:王工、宋工
电话:0898-65891238
10.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6-5991180
10.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6-5991180
10.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3号
电话: 0556-5991018
11.其他事项说明
11.其他说明
11.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及其对应的奖项不予认可。
11.2本招标文件中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
11.3本项目投标人可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和在线回复询标,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
11.4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2-58188516,24小时服务QQ:4008503300。
11.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驻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556-5991201。
11.6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放,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录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1.7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11.8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手续。
11.9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历天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慈烨,联系电话:0556-5999971。
12.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
12.1开户行名称:安庆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0002518592666000740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