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10106000250926138719-06301145
二、项目名称: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食堂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备注 |
| 1 | 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食堂管理服务 | 上海怡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4808弄30号408室 | 90.07 | 1947660.00元 | 无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食堂管理服务 | 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食堂管理服务 | 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食堂管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招标人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海涛,郑秋悦 ,邵志明,李勇平,唐闻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按中标金额100万以内部分1.5%计取;100-500万部分0.8%差额累进计取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2581.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上海怡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服务方案最优,针对性较强,人员配置合理,有相关的项目业绩和经验。
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邮编:200063,联系人:沈颖俊、樊汐汐、朱莉莉,联系电话:021-62445832,传真:021-52555815)提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平遥路80号
联系方式:021-66510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联系方式:021-62445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颖俊、樊汐汐、朱莉莉
电 话:021-6244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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