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内容
1.1 询价项目名称:浙江分公司(宁波)工具设备维保维修协议
1.2 采购范围与说明: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项目内容、数量:
浙江分公司(宁波)需维保设备的保养和修理,范围详见清单,需按维保要求进行设备保养,当清单内设备发生故障时,需修理至恢复可用状态。
3、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宁波),单项维修周期为5个工作日。
4、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宁波),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年。
5、乙方需按甲方维保要求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维保所需的设备、材料等由乙方提供。
6、紧急修理情况,需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保证高效的解决问题以使设备尽快投入正常使用。
7、如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修理的需提供备件给予我司无偿使用,直至设备修理完成。
8、维修完成后,计量类需提供校准证书,其他需出具相关维修合格证。
9、乙方在修理过程中必须使用原厂配件,如不能使用原厂配件,须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同规格的替代配件,且替代配件的性能指标不得低于原厂要求。
10、该项目报价上限为25,0000.00元人民币(税前)/年。
11、在合同有效期内,附件清单不再另行更新,乙方不得以甲方设备种类或数量的增加,或技术状态变差等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
1.3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供应商没有被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并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4、被采购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被采购人暂停资格且仍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5、被列入中国东航“禁止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 报名方式
2.1 平台使用费:本次询价不收取平台使用费。
2.2 询价邀请回复截止时间(报名截止):2025年11月13日17:00 。
注:在回复截止日前,以邮件形式告知为准,邮件需包含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无行贿记录、无犯罪记录等资料。超时未回复或资料不全即视为放弃本项目。
2.3 供应商需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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