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10连共线商丘境新改建工程特许经营者
-答疑及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国道310连共线商丘境新改建工程特许经营者
2.项目编号:商工程〔2025〕232号;采购编号:商财采招-2025-91
二、答疑及更正内容
问题1:招标文件P35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的备注“根据交易中心2025年4月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库使用的通知》和2025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库使用的通知》,本项目要求各投标企业将投标文件中涉及的“业绩、财务”资料(自行施工还需上传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包含各类承诺书)上传至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供评标委员会核验,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否则视为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 请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各联合体成员方就以上资料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上传至联合体牵头人的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中,还是联合体牵头人、各联合体成员方分别将己方资料上传至己方的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
答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各联合体成员方就以上资料全部可以由联合体牵头人上传至联合体牵头人的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中;也可以由联合体牵头人、各联合体成员方分别将己方资料上传至己方的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分别上传需注意:制作投标文件时,在工具箱上面的项目信息里面要录入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
问题2:招标文件P18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表9 项目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承诺”、“表11是否自行施工的承诺函”中均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承诺”;其他涉及承诺的内容均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分别填写或均应满足的”。 请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就投标文件中除了表9、表11以外涉及到承诺的,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方承诺的投标人(承诺人)落款处均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还是填写联合体牵头/联合体成员单位己方名称并加盖各自己方公章?
答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招标文件中其他涉及承诺的内容,须联合体牵头人承诺的,落款处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须各联合体成员承诺的,落款处为联合体各成员名称并加盖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
问题3:招标文件P179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表6商业信誉表”第五条“商业信誉是否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是否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 请问:若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的,在“是”或“否”处如何勾选和提供相应资料?
答3:招标文件中此项内容作出相应调整。
问题4:招标公告P6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民营企业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②外商投资企业……,可参照民营企业适用清单内容(清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 年版))”;招标文件P16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标前页”中需要勾选“是否为民营企业”。 请问:投标文件格式是否与招标公告保持一致?
答4: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或者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积极参与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根据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制定的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新建及改扩建特许经营项目清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民营企业参与的具体方式。对清单所列领域以外符合条件的传统及新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可以参照清单精神,探索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以适宜方式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外商投资企业参照民营企业适用前款规定”;投标文件格式需与招标公告保持一致,更改招标文件P16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标前页”内容。
问题5:招标文件P39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经验”中“近十年”指 2015 年1月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间认定以《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初步协议》或《PPP项目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请问:因合同/协议内容比较多,在投标文件中是否只附合同/协议的关键页即可?
答5:合同/协议可以只附能体现评审因素的关键页。
更正1:招标文件P179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表6商业信誉表”第五条“商业信誉是否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是否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更改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具体以最新的“招标文件”为准。
更正2:招标文件P16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标前页“是否为民营企业”更改为“备注:民营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具体以最新的“招标文件”为准。
更正3:招标文件P34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2.1.1资格评审第7条“投标人民营企业股权占比符合 第一章“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7的规定”更改为“投标人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占比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7的规定”,具体以最新的“招标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商丘市交通运输局》上发布。
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请于本公告附件下载,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本次澄清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
联系人:洪女士
联系电话:0370-3676363
招标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88号18区26号楼北京长虹科技大厦二层
联系人:张先生、苏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365883、18538270871
监督单位:商丘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中段169号
联系人:班先生
联系电话:0370-2562523
发布人: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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