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延津县公安局视频监控卡口、通信设备、治安拘留所看守所电子设备运维服务及附属监控备件采购和人员健康体检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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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25】055号(财政编号:延津招标采购-2025-62) | ||||||||||||||||
| 2、项目名称:延津县公安局视频监控卡口、通信设备、治安拘留所看守所电子设备运维服务及附属监控备件采购和人员健康体检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017,650.00元 | ||||||||||||||||
最高限价:2017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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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
一标段:视频监控卡口、通信设备、治安拘留所看守所电子设备运维服务及附属监控备件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二标段:人员健康体检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5.2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5.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标段划分:2个标段
5.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6、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二年 二标段:一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一标段: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
2、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标段: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0月31日 至 2025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 3.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tf 格式)及资料。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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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 “上传成功 ”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各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特别提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准确的填写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3、监督部门: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延津县公安局 | ||||||||||||||||
| 地址:延津县平安大道 | ||||||||||||||||
| 联系人:左美菊 | ||||||||||||||||
| 联系方式:13938767007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五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开元街道建筑业服务中心540室 | ||||||||||||||||
| 联系人:王超 | ||||||||||||||||
| 联系方式:17630728883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王超 | ||||||||||||||||
| 联系方式:17630728883 | ||||||||||||||||
一标段招标文件.pdf
二标段招标文件.pdf
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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