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CQ2026010500004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广东方夏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北路10栋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括 | 物业位于韶关市武江区新兴路6号院物业,计算租金面积2004.73㎡,有权属说明,出租用途为办公、商业经营使用,目前部分占用状态。 |
计算租金面积 | 2004.73㎡ | |
出租用途 | 办公、商业经营使用 | |
出租期限 | 5年 | |
免租期限 | 3个月(包含在免租期内) | |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 21068元/月(含税) 每3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2%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部分占用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按挂牌价与该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挂牌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方,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0周期) | |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 | |
意向承租方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经营者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法人(或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7.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自然人意向承租方: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3.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 |
履约条件 | 1.按时交纳租金等各项费用; 2.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用途、二次消防验收、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4.承租方租赁房屋期间产生的电费和水费,由承租方向物业管理方支付;若涉及有水电公摊费用由承租方向物业管理方支付; 5.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缴费通知或者有关规定,由承租方自行按时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含公摊); 6.履约保证金:首年度租金的3倍月度租金; 7.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8.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分租或转租。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人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 7.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8.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若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进行装修,并自费、自行按法律相关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报备及验收,单方承担所有风险。装修图纸、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承租方装饰装修应遵守出租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或要求,接受出租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管,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报建和装饰装修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未说明事项,以 21.报价加价幅度为:100元/月或100元/月的整数倍。 22.招租保证金处置方式: (1)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2)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出租方同意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按以下方式处置招租保证金: 承租方的招租保证金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缴齐履约保证金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及出租方(或租赁合同中的甲方)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联交所于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 2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 | |
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 |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 63204元 |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1: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账户 | 户 名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开户账号 | 812001488880010091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陈小姐0751-8815168 肖小姐18318465706 |
传 真 | 0755-26577562 | |
业务投诉电话 | 0755-836908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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