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生产用房新建工程已由扬州市江都区数据局以扬江数备[2025]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永茂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永茂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生产用房新建工程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天山路以南,东海路以东 2.1.2 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为2067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9575.7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6970.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605.53平方米。地块内研发、中试设施、检测等其他产业用途和行政办公、生活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占地上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不超过30%,其中用于行政办公、生活配套设施的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面积的15%。 2.1.3 合同估算价:8179.63 万元2.1.4 工期要求:47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15日,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 2.1.5其他:/ 2.2 招标范围:扬州永茂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生产用房新建工程设计、施工。在招标人提供的地勘报告、设计任务书等资料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全过程设计、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整体移交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负责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查(如需)、配合完成工程结算审计等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具体包括以下事项:(一)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总承包单位承担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为一体的总承包,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二)设计及施工内容 1、本项目设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桩基、基坑支护工程、降排水)、建筑、结构、给排水工程、一般水电、机电安装工程、配电安装工程(含变压器、高低压电气柜、电缆等)、通风空调工程(1#、2#楼设计中央空调系统)、消防工程、管道安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基础装修(非精装修)(其中1#楼、2#楼及3#楼2层的地面要求为地砖、墙面乳胶漆、吊顶)、防水、保温(其中1#楼、2#楼及3#楼围护结构应设计保温措施)、外墙装饰(如采用涂料,设计时应按真石漆考虑)、金属门窗(全部建筑物考虑双层隔热玻璃金属窗)、建筑智能化工程等(包含且不限于:公共网络及国网公司内部网络、电话、2#楼各房间入口人脸识别门禁、室内外公共区域监控系统<高清摄像头达到400万像素以上,同时具备红外功能、存储时间为180天>、场地门卫处的汽车道闸系统<含车辆管理功能>、场地围墙电子围栏、2#楼大会议室会议系统1套(含不小于18平方米LED显示屏,显示屏像素间距达到1.25mm)、安保巡更系统1套)、景观绿化工程、道路及地下管线工程、综合能源设计、其他(抗震支架、海绵城市、围墙、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BIM设计等)。以上设计的范围、内容、实现功能必须满足招标人需求,以招标人解释为准。2、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供货及建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采购及安装调试、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等。3、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施工图设计内容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工程的施工、配合招标人办理所有相关手续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土石方、基坑支护及降水、桩基)、房屋结构、机电安装、基础装修(非精装修)、金属门窗、幕墙、暖通、电气、消防、管道安装、建筑智能化、电梯采购安装、围墙、抗震支架、道路及地下管线、景观绿化以及现场管线(含供电管线)迁移等施工及相关配套工程,另外,本次施工不含综合能源工程。以上施工的内容、功能要求,以招标人解释为准。含车辆管理功能>高清摄像头达到400万像素以上,同时具备红外功能、存储时间为180天>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①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21年01月01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 ||||||||||||||||||||||
四、招标文件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0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 ||||||||||||||||||||||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6月30日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 ||||||||||||||||||||||
六、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七、评标办法 | ||||||||||||||||||||||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以及定标方案请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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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备注 | ||||||||||||||||||||||
备注: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
2025年0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