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漆水河上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XZB-2026-027/E6103003511mca2pg)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麟游县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麟游县漆水河上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麟游县河务工作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位于麟游县招贤镇、九成宫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岸堤修复工程13.39km,其中新建生态护岸工程12.47km,护坡生态化改建及河道疏浚0.92km;土地综合整治工程134.19hm2,其中梯田工程87.87hm2,土壤改良46.32hm2;林地提质改造及封育保护177.44hm2。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麟游县漆水河上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麟游县漆水河上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注: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赋予二维码。);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9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9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
7.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8.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链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查截图)
9.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0.企业资质: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勘察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11.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并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执业;
②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勘察或地质勘察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执业;
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并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执业;注: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须同时满足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相关要求);
12.业绩:企业近三年(2023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0日00时00分到2026年10月25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CA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广联达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企业加密锁登录〉CA登录〗),选择水利系统,进行投标确认。受理成功后使用企业 CA 锁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进行网上操作,办理后续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等手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电子文件上传及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13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13开标室。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宝鸡市)》上发布。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模式,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链接][链接])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链接])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电子标需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3.为保证投标业务正常开展,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链接]),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陕西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广联达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善相关投标信息,办理地点为(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流程见陕西省工程建设交易(广联达)系统操作引导指南。
4.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投标前期事项的办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办理导致无法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进行远程异地评标,采用“暗标”评审。
6.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7.对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7.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7.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7.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送至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63号广场东路星钻国际A座1712室,联系人:刘媛,联系电话:0917-336124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麟游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0917-7962272)、麟游县招投标中心(0917-7962123)。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麟游县河务工作站
地址:麟游县西大街14号
联系人:梁健
电话:0917-7965568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丰信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63号广场东路星钻国际A座1712室
联系人:刘媛
电 话:0917-3361245
电子邮箱:272925808@[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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