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新区外口公寓(暂名)一期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波前湾新区外口公寓(暂名)一期项目已由宁波前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6-330252-04-01-802906备案,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业主为宁波杭州湾新区南洋小城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杭州湾新区南洋小城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杭州湾新区科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11058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含居住建筑(服务公寓、职工宿舍)、商业及相应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60359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3607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24281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片区,兴慈三路以西,四灶江以东,滨海大道以南,规划南祥路以北。
2.2 本次招标范围:27台电梯的供货及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保修服务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本次招标控制价8651300元。
2.4 交货期:每批次设备接招标人通知后45日历天内交货,货到工地后2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且满足使用单位进度要求。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技术性能指标:满足国家规范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前湾新区外口公寓(暂名)一期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具备投标产品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投标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厂家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3.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含乘客电梯,许可参数达到本项目要求);
3.3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含乘客电梯,许可参数达到本项目要求),若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应同时提供制造商承担本项目电梯安装任务承诺书加盖制造商公章。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home%EF%BC%89%E8%87%AA%E8%A1%8C%E4%B8%8B%E8%BD%BD%E3%80%8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gbweb/login%EF%BC%89%E3%80%82%3Cp%3E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南洋小城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前湾新区
联 系 人:童工
联系电话:0574-823751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杭州湾新区科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前湾新区云涛路80弄8号5-5室-B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13967803881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