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塔哈其镇前进支渠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和硕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塔哈其镇前进支渠改造项目已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水利局以巴水办发【2025】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和硕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中工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位于和硕县。招标范围:对前进支渠进行防渗改造及其配套工程,渠道防渗改造长度为 5385m,采用Z1500 型整体式预制混凝土矩形渠进行衬砌;渠系改造配套建筑物 30座,其中:取水闸1座,节制双分水闸1座,节制左分水闸5座,节制右分水闸11座。分水口6处,改造涵桥5座,新建箱涵1处。招标控制价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中载明。
2.2计划工期:2025年06月01日至2025年09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政府部门相关信用信息平台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能参加投标活动。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5拟参与水利项目投标的单位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完善本单位信息,交易平台点击“同步水利部信息”按钮(每次修改水利部信息都需要点击同步)。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水利项目有关信息核实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为依据,请各投标企业尽快完善信息填报。各投标企业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7日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0日10:30(北京时间),递交方式为:请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加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5.2逾期未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水利网及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化情况并及时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7.2公告内容和招标文件的补充调整仅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予以关注。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7.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水利局。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和硕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艾秀兰
联系电话:1366755880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工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娅倩
电话:15352526016
202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