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112号)
一、项目编号:HB2025043610050001
二、项目名称: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保洁项目-1包:门诊内科楼保洁服务(2年)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乾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东楼11层01室
被投诉人1: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39号
被投诉人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旭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100号紫金大厦商业、办公楼0520
四、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保洁项目-1包:门诊内科楼保洁服务(2年)公开招标”于2025年5月13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于2025年7月3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旭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高公司)。2025年7月9日,乾宏公司向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提出质疑。2025年7月18日,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2025年7月21日,乾宏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1:河北旭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关于合格供应商条件的要求。
投诉事项2:河北旭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5〕112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河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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