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FUT-ZJ-2025-026/0773-25GNAHQT36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熟食类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详见补遗公告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合肥工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熟食类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遗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经与采购人和有关单位研究后,现对合肥工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熟食类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FUT-ZJ-2025-026/0773-25GNAHQT3621)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调整为: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 1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每月双方结算一次,中标人次月6日前必须到饮食服务中心完成上月货款核对工作,并提供货物验收单,采购人于次月20日前办理结算(遇假期、节期日和不可抗力等因素顺延)。 |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和翡翠湖校区 |
| 3 | 服务期限 | 服务期限三年,采取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 4 | 符合性审查业绩 (无) | 自 年 月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 供货安装业绩。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和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
| 5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二、服务内容
1.供应商资质齐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时提供食材相关的质量检测报告。
2.服务范围为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和翡翠湖校区指定地点。
3.供应原材料的品种包括烤肉、烤鸭、卤牛肉、卤鹅、卤肉肠、盐水鸭、台湾烤肠、风干肉等。
4.中标人在收到送货通知后,指定专人专车配送,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配送到指定地点。
5.采购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供货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按照《合肥工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处罚;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终止合同。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事件。
2.中标人在供货过程中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3.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冷链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4.因质量、规格问题需退换货的由中标人负责按中心要求补足。屯溪路校区中标人补(换)货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小时,翡翠湖校区补(换)货不得超过四个小时(特殊情况除外)。
5.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产品包装清洁完整无破箱,商标、品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日期齐全且在保质期内,不超过保质期三分之一。
6.货物的包装材料必须有足够的密封性和牢固性以达到保证产品正常的运输与贮存条件下不受污染的目的。外包装应清洁、干燥、密封,无破损。外包装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日期等标识。
四、商务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人依据本项目所采购的标的基准价报出费率,所报费率不得高于100%,否则,响应无效。中标人凭采购人提供的收货记录,按照其基准价和中标费率进行结算(例:某类物品基准价为10元/千克,实际供货数量为100千克,若中标费率为95%,那么该类物品结算价=10元/千克×95%×100千克=950元)。上述费用包含配送、运输、人工、搬运等一切费用,在合同期间中标人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额外费用。服务期内每期合同累计支出不超过人民币玖拾万元(¥900000元)。每期合同达到采购上限或每期合同期满,终止当期合同。可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期合同,最后一个合同期达到采购上限或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2.基准价的确定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等组成询价小组,基准价按以下方式确定:
采购人与供应商等组成询价小组,基准价按以下方式确定: ①询价当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网公布的均价为基准价;如价格低于供应商采购成本,可参考安徽省民生商品价格信息网的均价作为基准价。https://***/zwyw/ztzl/mssphfwjgxx/index.html%EF%BC%88%E6%B0%91%E7%94%9F%E5%95%86%E5%93%81%E4%BB%B7%E6%A0%BC%E4%BF%A1%E6%81%AF%EF%BC%89%3C/p%3E%3Cp%3E%E2%91%A1%E8%8B%A5%E2%80%9C%E5%91%A8%E8%B0%B7%E5%A0%86%E5%86%9C%E4%BA%A7%E5%93%81%E6%89%B9%E5%8F%91%E5%B8%82%E5%9C%BA%E2%80%9D%E7%BD%91%E6%B2%A1%E6%9C%89%E8%AF%A5%E8%B4%A7%E7%89%A9%E7%9A%84%E5%9D%87%E4%BB%B7%EF%BC%8C%E7%94%B1%E8%AF%A2%E4%BB%B7%E5%B0%8F%E7%BB%84%E6%8C%89%E7%85%A7%E5%91%A8%E8%B0%B7%E5%A0%86%E5%86%9C%E4%BA%A7%E5%93%81%E6%89%B9%E5%8F%91%E5%B8%82%E5%9C%BA%E6%88%96%E5%85%B6%E4%BB%96%E5%A4%A7%E5%9E%8B%E6%89%B9%E5%8F%91%E5%B8%82%E5%9C%BA%EF%BC%88%E7%BB%8F%E8%90%A5%E9%9D%A2%E7%A7%AF%E8%B6%85%E8%BF%87400%E5%B9%B3%E6%96%B9%E7%B1%B3%EF%BC%89%E4%BB%B7%E6%A0%BC%E8%BF%9B%E8%A1%8C%E8%B0%83%E7%A0%94%EF%BC%8C%E4%BB%A5%E8%B0%83%E7%A0%94%E4%BB%B7%E6%A0%BC%E7%9A%84%E5%B8%82%E5%9C%BA%E4%BB%B7%E4%BD%9C%E4%B8%BA%E5%9F%BA%E5%87%86%E4%BB%B7%EF%BC%9B%3C/p%3E%3Cp%3E%E2%91%A2%E8%8B%A5%E2%91%A0%E5%92%8C%E2%91%A1%E6%B2%A1%E6%9C%89%E8%AF%A5%E8%B4%A7%E7%89%A9%E7%9A%84%E5%9D%87%E4%BB%B7%EF%BC%8C%E8%AF%A2%E4%BB%B7%E5%B0%8F%E7%BB%84%E8%B0%83%E7%A0%94%E5%90%88%E8%82%A5%E5%B8%82%E5%86%85%E5%85%B6%E4%BB%96%E9%AB%98%E6%A0%A1%E9%A3%9F%E5%A0%82%E9%87%87%E8%B4%AD%E4%BB%B7%E6%A0%BC%EF%BC%8C%E4%BB%A5%E8%B0%83%E7%A0%94%E4%BB%B7%E6%A0%BC%E7%9A%84%E5%B8%82%E5%9C%BA%E4%BB%B7%E4%BD%9C%E4%B8%BA%E5%9F%BA%E5%87%86%E4%BB%B7%EF%BC%9B%3C/p%3E%3Cp%3E%E5%9F%BA%E5%87%86%E4%BB%B7%E8%B0%83%E6%95%B4%E9%A2%91%E7%8E%87%E4%BB%A5%E9%87%87%E8%B4%AD%E4%BA%BA%E5%AE%9E%E9%99%85%E9%9C%80%E6%B1%82%E4%B8%BA%E5%87%86%EF%BC%88%E7%86%9F%E9%A3%9F%E7%B1%BB%E5%9F%BA%E5%87%86%E4%BB%B7%E8%B0%83%E6%95%B4%E9%A2%91%E7%8E%87%E4%B8%80%E6%9C%88%E4%B8%80%E6%AC%A1%E3%80%82%EF%BC%89
3.验收标准\评估考核要求:
(1)中标人为本项目安排的配送车辆不符合招标要求,卫生状况较差,采购人将按200元-2000元/车次的标准收取中标人违约金,且有权拒收该批次全部货物,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及本项目工作人员在校园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或发生交通事故,采购人将按1000元/次的标准收取中标人违约金,且因事故引起的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未按采购人订单配送,货物品种、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未提供公司资质证书和同批次质量检测报告;未在规定时间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若影响食堂正常工作,则采购人有权拒收该批次全部货物,并视其情节轻重按500元-2000元/批次的标准收取中标人违约金,且采购人为维持食堂正常生产所需在市场采购的同等级产品差价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现场不履行验收应尽义务(如:不卸货、不参与验收、阻挠采购方验收人员正常行使验收职责、无故不签字确认相关票据、表格等),采购人将视其情节轻重按1000元-3000元/次的标准收取中标人违约金,并拒收该批次全部货物,且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单方面停止向采购人供货的,或将本项目或其中任意部分进行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的全部未支付货款及履约保证金,保留终止合同并进一步追究中标人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6)如因中标人过错或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中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a.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中标人不履行主要义务;b.中标人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c.在履约期间,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中标人督导检查出现不合格情况经整改仍不合格的。d.中标人拒绝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向监督管理部门、采购方采购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向采购人虚开销售凭证。e.在供货过程中若发现假冒伪劣,不合格食材等问题严重的,因所供应大宗食材直接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终止与相应学校签订的合同并追究供应商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学校及时向教育部门报告,列入供应商不良记录清单。f.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8)若中标人所提供物资的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采购人被卫生防疫、检疫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并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9)因食材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市场监管部门或其它权威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食材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食材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此补遗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招标文件与补遗公告不一致的以此补遗公告为准。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工业大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系方式:韩老师0551-62901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0551-65373320/0551-65398435
联系方式:张汝萍、夏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老师
电 话: 0551-6290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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