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6〕98号)
一、项目编号:HB2026063602070002
二、项目名称:廊坊师范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优联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193号慧谷大厦
21层2105室
被投诉人1:廊坊师范学院
地址:廊坊市固安县新中东街998号
被投诉人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四、基本情况
“廊坊师范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包”于7月8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7月30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终止公告。8月3日河北优联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向廊坊师范学院提出质疑。8月7日廊坊师范学院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8月13日河北优联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为作无效投标无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为违反法定程序,涉嫌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2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6〕98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河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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