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高新区高级中学建设项目绿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高新区高级中学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云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高新区高级中学校;
2.1.2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25619.50㎡;
2.1.3最高投标限价:4351803.37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 标准;
2.2招标范围:灌云高新区高级中学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绿化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廊架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等的规定。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注:如果园林绿化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或园林绿化职称评审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R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3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40万元及以上绿化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中只要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无论是变更前还是变更后的,一律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进行认定。
(4)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2)企业的资格条件和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④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⑤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5〕18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b.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c.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d.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开始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3日0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工程须在2026年2月3日0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4)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资料;
(6)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2.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 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 评标入围方法
依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含20家)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及以上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含G1、G2去除的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7.2评标标准: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88分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业绩:2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工程K2值取为90%。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88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 (10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01 □0.02分。 5、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制,暗标编制说明: ①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 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 ||
评审因素 | 分值 | 页数要求 |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 2 | 2-5页 |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1 | 2-4页 |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1 | 5-10页 |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2 | 5-10页 |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1 | 6-12页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1 | 15-28页 | ||
项目负责人答辩 ①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及其他相关资料)。 ②答辩前,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宣布查验结果,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③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注:项目负责人答辩方式为现场书面答辩,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参与答辩。(拟派项目负责人于开标当日15时00分之前至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一室签到,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处理),答辩时长及内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讨论确定。 | 2 | |||
2.3.3(3) | 业绩 (2分) |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40万元及以上绿化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1)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合同金额、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业绩不重复计取。 (5)类似业绩相关证明资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灌云县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9号商务大厦15楼
邮编:2222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谷主任联系人:朱工
电话: 0518-88822909 电话:15251212583
传真:/传真: /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2026年1月12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4.请各投标单位按照《关于启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http://***/lygweb%3C/b%3E%3C/p%3E
/tzgg/20250421/ade8867d-0fd7-46ec-91d5-f68cd20dfcd5.html)要求,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提前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 | 0512-58188503 |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 0512-58188503 |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新点软件 |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 0512-58188503 |
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
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 | 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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