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麻山区2026年龙山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0600G260122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鸡西市麻山区2026年龙山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鸡西市麻山区农业农村局以《关于鸡西市麻山区2026年龙山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麻农批(2026)1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鸡西市麻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73.98%及地方自筹26.02%,招标人为鸡西市麻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西市麻山区2026年龙山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2.2建设内容: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治理范围,实施综合治理面积25.58平方千米,重点完成26条侵蚀沟治理、25.3平方千米坡耕地中耕、103857株柳树补植、3003米沟道护砌清淤等工程,同步推进林草植被修复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9月30日,共计574日历天。(此工期仅供招投标阶段投标使用,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
2.5招标范围: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作内容及保修阶段工作。
2.6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1894402.97元。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其以上资质,同时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5〕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质动态核查”,本项目要求的资格核查结果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情形将作为否决条款。开标当天以评标专家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EF%BC%89%E8%BF%9B%E8%A1%8C%E6%9F%A5%E8%AF%A2%E7%9A%84%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F%BC%9B%3C/p%3E%3Cp%3E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3.3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且加盖公章),并提供本单位(2025年10月-12月份)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但应提供相应证明,退休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及退休证)。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EF%BC%89%E8%BF%9B%E8%A1%8C%E6%9F%A5%E8%AF%A2%E5%B9%B6%E6%8F%90%E4%BE%9B%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7%BD%91%E9%A1%B5%E6%88%AA%E5%9B%BE]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s://***/%EF%BC%89%E8%BF%9B%E8%A1%8C%E6%9F%A5%E8%AF%A2%EF%BC%8C%E5%B9%B6%E6%8F%90%E4%BE%9B%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7%BD%91%E9%A1%B5%E6%88%AA%E5%9B%BE]%3C/p%3E%3Cp%3E
3.4.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初步设计单位、技术咨询单位、监理单位等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7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3.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3%80%81%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C%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4%B8%8A%E7%9A%84%E2%80%9C%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AD%89%E8%B5%84%E6%96%99%E3%80%82%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4%B8%BA2026%E5%B9%B41%E6%9C%8823%E6%97%A518%E6%97%B600%E5%88%86%E8%87%B32026%E5%B9%B41%E6%9C%8830%E6%97%A518%E6%97%B6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3%80%82%3C/p%3E%3Cp%3E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4.3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9时00分。
6.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BidOpening%EF%BC%89%EF%BC%8C%E5%9C%A8%E7%BA%BF%E4%B8%8A%E5%BC%80%E6%A0%87%E9%A1%B5%E9%9D%A2%EF%BC%8C%E6%8C%89%E7%85%A7%E3%80%8A%E6%9C%8D%E5%8A%A1%E6%8C%87%E5%8D%97%E3%80%8B%E4%B8%AD%E5%BC%80%E6%A0%87%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5%AE%8C%E6%88%90%E5%BC%80%E6%A0%87%E7%A8%8B%E5%BA%8F%EF%BC%8C%E5%BC%80%E6%A0%87%E6%9C%9F%E9%97%B4%E6%8A%95%E6%A0%87%E4%BA%BA%E9%A1%BB%E4%BD%BF%E7%94%A8CA%E9%94%81%E8%BF%9B%E8%A1%8C%E7%BA%BF%E4%B8%8A%E8%A7%A3%E5%AF%86%E3%80%82%3C/p%3E%3Cp%3E
6.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92号)。
6.4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9时00分至9时30分期间(以电子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且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印章)发送至电子邮箱921923214@qq.com,邮件主题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代表姓名及手机号(保持手机畅通)等信息。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一次性发送,如有修改,将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收到的邮件为准。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址(“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F%BC%89%E8%BF%9B%E8%A1%8C%E3%80%82%3C/p%3E%3Cp%3E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10.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1按照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67-2183098。
10.2按照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倡导鼓励广大党员干部、企业和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检举控告权,客观真实反映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详见http://***/jixi/c100403/202408/c06_303678.shtml%EF%BC%89%3C/p%3E%3Cp%3E
1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鸡西市麻山区农业农村局
电 话:0467-2492496
招 标 人:鸡西市麻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服务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麻山区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467-2492493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九粮小区二组团5号楼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18346708989
电子邮箱:921923214@qq.com*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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