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XH202512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中卫市第九中学2025年中小学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12-3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请供应商自行下载澄清文件。补充内容为 :一、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其他补充事项增加支持本国产品相关内容,具体如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在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增加支持本国产品相关内容:“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符合要求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 三、投标文件组成设置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增加:“5、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具体格式内容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附件为准)” 四、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为2026年1月23日9:0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更正日期: 2026-01-0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西路608号
联系方式:095588164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与北京东路交叉口309号世和天玺国际中心B北645号
联系方式:13895199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刘加华
电话:0955881646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徐志超 周楠 唐承辉
电话:13895199586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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