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四川省档案馆1号楼13楼档案库房改造项目(装修)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四川省档案馆1号楼13楼档案库房改造项目(装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47169.31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0565.44元,规费7098.30元),招标人为四川省档案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四川省档案馆1号楼13楼档案库房改造项目(装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四川省档案馆1号楼13楼档案库房改造项目(装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一)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①.供应商应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②.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应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1.资格要求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考《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3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09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3日10时00分
七、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