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城区龙泉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测量、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昌城区龙泉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测量、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A990027-2025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5-00197
3、项目名称:宜昌城区龙泉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测量、勘察、设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80(万元)
6、最高限价:480(万元)
7、采购需求:
该项目主要规划在楚能东侧新建龙泉污水处理厂二期,用地面积1445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排水管网工程等。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能力为1.5万m3/d,配套建设进厂污水收集管网(DN500-DN800)长20km。服务范围包含龙泉集镇、高铁新城及小鸦路沿线,规划远期总规模5万m3/d,辐射人口11.18万人。
8、合同履行期限: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在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时限内分阶段分别提交成果文件并报批。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 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6.1投标人(联合体申请的, 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6.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下列资质:(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测绘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6.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须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应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拟派本项目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提供项目负责人、勘察专业负责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 2024 年10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 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6.4投标人(联合体申请的, 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 3 家,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且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且均为独立企业法人;(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 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 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截图,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01日至2025年05月12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电子服务系统 ”,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实体 CA 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 下同);
(2)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5 年4月30日至 2025 年5月12日止,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服务系统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 电子服务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的, 招标人(“ 电子服务系统 ”)将拒收其投标文件。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05月13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5月26日上午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 网上递交 ”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 111 号夷陵国际四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 ”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3)本项目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及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以招标文件为准。(4)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5)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6)完整公告内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夷陵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 112 号
联系方式:188717154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昌康正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开发区大连路9号太平鸟创意园A402
联系方式:18871716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露
电话:188717167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