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七台河市智慧供暖工程(2024)一期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七发改【2023】75号文件及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七发改发【2024】14号文件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及地方配套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七台河市源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货物及智能化平台建设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七台河市智慧供暖工程(2024)一期项目
2.2项目建设的总内容及规模:
2.2.1.智慧供热平台升级改造(包括GIS系统模块建设):1项;
2.2.2.热力站升级改造:82座;
2.2.3.庭院网和用户端平衡建设:315万平方米;
2.2.4.室温采集器安装:100户。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2.3计划供货期:2025年9月2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计467日历天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软件制作、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至质保期内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允许兼投但不兼中。
第二标段:智能化平台建设及安装
2.7招标控制价:
第二标段:9636344.7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二标段:智能化平台建设及安装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5年05月至2025年07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无需提供相关证件),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08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9本次招标第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9.1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一方;
3.9.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9.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9.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9.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10本项工程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00时00分至2025年9月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09时0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开标地点:七台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需到达指定开标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464-2943953。
9.3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64-2943911
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83号
招 标 人:七台河市源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新富街(杨扬街9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0464-8259509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话:0451-82320665-808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天山路36号
日期:2025年8月 25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