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第1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市政甲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澄清为“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互助土族自治县财政局三、联系方式招标人:互助土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万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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