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徐圩港区113#-114#通用泊位工程及先导工程
跟踪审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徐圩港区113#-114#通用泊位工程已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备〔2026〕58号批准建设,连云港港徐圩港区113#-114#通用泊位工程先导工程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备〔2026〕6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宿连海河联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连云港港徐圩港区113#-114#通用泊位工程及先导工程跟踪审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113#-114#通用泊位工程拟在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一港池南侧新建2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5万吨级散货船设计),设计年通过能力918万吨,陆域主要布置堆场、仓库、道路、生产辅助设施等,项目总投资约206060万元。先导工程主要完成水域的疏浚工作,总疏浚方量约1008万m3,项目总投资约18249.44万元。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连云港港徐圩港区113#-114#通用泊位工程及先导工程跟踪审计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即GZSJ标段,具体工作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跟踪审计
①负责连云港港徐圩港区113#-114#通用泊位工程及先导工程所有相关工程费用审计;参与工地例会、施工图纸会审与交底、设计变更及交竣工验收,发现的问题须及时向委托人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施工过程中关键节点、隐蔽验收、变更及现场签证等记录的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审核,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工程价款调整、材料价格调差复核、竣工验收前日常管养费用审核等;
②审核项目合同草拟稿,出具审计意见,协助委托人订立各类合同;分析合同价款,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出具项目合同执行情况总表;
③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后,指导相关人员及时整改;
④上级单位审计时进行配合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⑤其他《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指南的通知》厅财字(【2013】300 号)规定的审计内容。
(2)竣工结算审核
①对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单价进行审核,依据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文件,审核送审结算中工程量、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确保结算价格准确合理。
②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等审计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计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
③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审计,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意见,同招标人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3)财务审计
①对建设项目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主要是待摊投资部分,含业主及地方政府征地拆迁费用、项目设计费、监理费、管理费用、资本化利息等待摊费用);审核项目合同,出具项目合同执行情况总表。以及对工程审核过程中的资料进行复查。
②项目资金监管及会计核算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转移、滞留、挪用和损失浪费情况,项目资金当年及累计到位、支付及结存情况;是否按分项目独立会计核算,建设成本是否按概算口径和有关制度规定正确归集,项目支出是否合法、合规,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表内、表间勾稽关系是否正确等。
2.3服务周期
从项目进场施工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财务审计,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跟审阶段对应施工工期约30个月,不论因何原因造成的服务期延长,不另增加服务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服务完成时间为准,下同),具有水运工程项目(投资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的工程造价审核(或工程审计)业绩。
(3)信誉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负责人资格: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服务完成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担任过一项水运工程项目(投资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工程造价审核(或工程审计)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址http://***:30001/login%EF%BC%89%E8%BF%9B%E8%A1%8C%E7%BD%91%E5%91%98%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9%A2%86%E5%8F%9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2%3C/p%3E%3Cp%3E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https://***:15194/OP/[%E9%93%BE%E6%8E%A5]%EF%BC%89%EF%BC%8C%E6%98%8E%E7%A1%AE%E6%89%80%E6%8A%95%E6%A0%87%E6%AE%B5%EF%BC%8C%E9%80%9A%E8%BF%87%E7%BD%91%E4%B8%8A%E9%93%B6%E8%A1%8C%E6%94%AF%E4%BB%98%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B4%B9%E7%94%A8%E5%90%8E%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92%8C%E5%8F%82%E8%80%83%E8%B5%84%E6%96%99%E3%80%82%3C/p%3E%3Cp%3E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4.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 1~表 15”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单信封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宿连海河联运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港区综合调度指挥中心A座918室
联系人:周业高;
联系电话:0527-80523685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凌洲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1217室
联系人:刘兴宇、伏泽宇;项目负责人:康衡
电话:0518-85515121
mail:Jtzxnorth@[链接]
行政监督:徐圩新区建设局(招投标办)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大楼401室
邮 编:222065
电 话:0518-82256030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对拟投标段进行“预约”,并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人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电子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6)本标段预约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9日17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2026年11月5日 23时59分。
9.2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3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9.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9.5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4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4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9.6本项目审计方案评分采用暗标制,投标人在审计方案中不得出现透露投标人信息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含企业名称的文字或图片或电子签章等)。若评标委员会认定审计方案中出现上述情况的,投标文件评分时审计方案评审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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