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汉阴县交警大队室内装修改造升级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汉阴县城关镇凤凰大道6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03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汉阴县-2025-00915
项目名称:汉阴县交警大队室内装修改造升级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7,377.5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阴县交警大队室内装修改造升级工程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87,377.5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7,377.5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房屋修缮 | 交管大队室内装修升级工程 | 1(栋) | 详见采购文件 | 487,377.59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交警大队室内装修改造升级工程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交警大队室内装修改造升级工程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报告: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公司成立后相应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和自获取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任意一天的网页截图);
(7)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8)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至 2025年10月2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汉阴县城关镇凤凰大道63号)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电话”为邮件标题发送扫描电子件(PDF或其他格式)至814131290@qq.com邮箱,并联系采购人确认。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5%8A%A0%E5%85%A5%E9%99%95%E8%A5%BF%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E%9B%E5%BA%94%E5%95%86%E5%BA%93%E3%80%82%3C/p%3E%3C/div%3E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陕西省汉阴县城关镇凤凰大道49号
联系方式:17809158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陕西省汉阴县城关镇凤凰大道49号
联系方式:13700259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哲康
电话:17809158886
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