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磷化钾肥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南)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项目钻探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省地质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新乡磷化钾肥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项目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河南省地质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需对两个地块内的土壤钻探及地下水监测井建设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环勘院-202610-001
2、项目名称:新乡磷化钾肥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项目钻探服务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最高限价:240元/延米。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此限价,超出视为无效报价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数量:
本项目钻探服务预估总进尺为1000延米。具体施工内容中,土壤采样孔钻探与地下水监测井建设的实际进尺比例,由甲方根据现场布点方案在施工前书面确认,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最终结算以实际验收合格的总进尺延米数为准。
5.2 技术要求: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6-2026)及《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等要求,完成土壤钻探、土层编录、RTK高程测量、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含井管/滤料/膨润土围填、成井洗井、水位测量)、废泥浆合规处置及场地原状恢复。
5.3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5.4 其他说明:
供应商应知悉,本项目土壤钻探与地下水建井的工艺要求不同(土壤孔侧重取心率、地下水井侧重井材安装与洗井),供应商所报统一综合单价须已综合考虑上述两种工艺的成本差异。甲方有权在总进尺1000延米范围内,根据现场实际需要调整土壤孔与地下水井的各自进尺比例,供应商不得以工艺差异为由要求调整单价。
6、合同类别:固定单价合同(按实际验收合格延米数×中标综合单价结算)。
7、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须具备履行本项目所需的钻探设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三、申请人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设备能力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
4.供应商诚信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
5.信用报告或信用信息查询截图。
6.响应报价表;
7.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8日,每日 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南省地质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7室(河南省郑州市煤仓北街17号)。
联系人:伊老师 15378757528
方式:现场领取。需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询比文件。
文件费用:免费。
五、响应报价提交开启时间
时间:2026年10月29日9时(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地质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报价评审
1、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最低综合单价(元/延米)的报价者作为中标人。
2、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七、公示与履约
1、公示:确定供应商后将在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链接])公示1天。
2、合同签订:公示结束后,按规定流程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最终结算按实际验收合格延米数×中标综合单价执行。
3、付款方式:供应商履行合同双方确认后,供应商提供正式发票,询价单位负责办理报账手续,转账直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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