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中心医院就总院区、五福路院区、东院区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服务项目进行比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开封市中心医院一院三区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服务。
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项目内容:使用后未污染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置及相关服务。
4.供应商数量:1家
5.服务期:2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为商务部门认定有资质的单位,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商务部门颁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经营范围需包括“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的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的回收、利用”或“再生资源回收”等内容。
3.投标人在国内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结果,被列入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后,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6.财务要求: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比选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 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供应商可携带营业执照、备案登记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开封市中心医院总务科领取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 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开封市中心医院后勤楼总务科
提交响应纸质文件(一份)须装订成册,确保密封完好无损。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在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中心医院
地址:开封市龙亭区河道街85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2567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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