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万亩以下灌区节水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安县万亩以下灌区节水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安县水利局、乐安县属水利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服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安县鳌溪镇、戴坊镇、公溪镇、龚坊镇、招携镇、万崇镇、牛田镇、流坑镇、山砀镇、增田镇、湖坪乡、湖溪乡、罗陂乡、南村乡、谷岗乡、金竹畲族乡等16个乡(镇)。
2.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涉及山塘灌溉干渠274处,水库灌溉干渠及其他干渠15处,总设计灌溉面积10.89万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274座山塘的灌溉干渠进行衬砌改造(重点山塘70座,一般山塘204座);乐安县14座水库灌溉干渠和牛田镇石笋灌渠衬砌改造;灌区工程信息化平台的设施系统配套等。
渠系改造基本维持现有渠道工程总体布置,在现状调查和渠道工程规模复核的基础上,按现代化灌区建设要求,以防渗减糙、固坡护岸、渠道加固为主,结合水价改革进行灌区信息化建设。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项目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等阶段预算(含勘察、测量)编制;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招标金额: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30万元。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后续成果提交满足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要求,施工图集等阶段预算(含勘察、测量)编制于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提交。
2.7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勘察及设计规范。
2.8 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不符合下列资格审查条件之一者,则该投标人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一)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二)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四)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 ”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报告)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五)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中公示, 以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记信息显示为已完成登记状态为准,否则无效。
(六)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注:以上第(一)至(三)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清晰可辨;第(四)条需投标人自行打印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第(五)、(六)条需投标人自行打印平台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平台注册帐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29日至 2025年11月18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https://***/tpbidder%3C/strong%3E%3Cstrong%3E)%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strong%3E%3C/p%3E%3Cp%3E%3Cstrong%3E6.%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9%80%92%E4%BA%A4%3C/strong%3E%3C/p%3E%3Cp%3E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09时30分,
地点为: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设计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不见面开标说明事项:
(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
(2)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委托代理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 ”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于评审专家规定的时间内在“互动交流 ”中对询标内容完成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
(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密后 60 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申请异议后 20 分钟内,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5)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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