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要求,采购供应中心就医院瓶装医用气体院内竞争性洽谈采购事项公告如下,望具备资质的相关供应商参与竞争。
一、项目名称:盐城市中医院瓶装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YZYCG-017
三、供应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四、预算金额:约79000元/年,三年合计约237000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年供应量(参考值) | 最高上限单价(元) |
1 | 医用氧气 | 10L | 450瓶 | 20 |
2 | 医用氧气 | 40L | 1300瓶 | 45 |
3 | 高纯二氧化碳 | 40L | 40瓶 | 150 |
4 | 高纯氮气 | 40L | 20瓶 | 150 |
5 | 氩气 | 40L | 5瓶 | 150 |
6 | 乙炔 | 40L | 5瓶 | 350 |
五、采购清单:
备注:
1.年供应量(参考值)数量为预估数量,采购人不作业务量的保证,最终采购数量及结算依据以实际配送量为准,据实结算。
2.供应商报价时不得超过各单项的最高上限综合单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报价:根据医院提供的年供应量(参考值),采取单价报价的方式,医用氧气(10L)元/瓶,医用氧气(40L)元/瓶,高纯二氧化碳(40L)元/瓶,高纯氮气(40L)元/瓶,氩气(40L)元/瓶,乙炔(40L)元/瓶。合计年供应金额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提供资格承诺函)。
(4)所提供产品的详细资料、总报价、产品明细报价。
(5)产品市场主要用户清单,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三级以上医院合同复印件5份或二级以上医院合同10份。(合同可为其它公司销售该产品的合同复印件)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医用氧或医用氧分装)及《药品注册证》;
(2)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核准证》(检验范围包括无缝气瓶);
(4)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化学品(医用气体)运输资质或与具有相关运输资质的物流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装订成册形成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材料为评审重要依据,请认真准备!
七、供货要求
1.质量标准:瓶装氧气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要求;二氧化碳符合GB/T 6052-2011国家标准;氮气符合GB/T 8979-2008国家标准。
2.质量标识:
(1)按分装瓶随附产品检验合格证;
(2)按分装瓶标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执行标准、压力(Mpa)、质量(kg)和纯度(%)等;
(3)提供可溯源的二维码。3、分类标识:对不同种类医疗气体的气瓶及合格证,按国标以不同颜色区分,并按国标设置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4、气瓶维护保养和检测:所有使用气瓶应符合国家安全质量要求,投标人负责对气瓶(含采购人自有气瓶)及气瓶的附属部件如压力表、安全阀等部件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定期将检测合格证明交一份给采购人保存;
5、投标人应满足采购人在合同期内长期不间断用气的要求,对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标识要求的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投标人应及时给予退换;
6、投标人在合同期间,无偿向采购人的操作人员提供相关医用气体用具安全使用等方面的技术指导。
7、投标人须提供生产、经营、运输和销售等各个环节相关的有效资质文件,并在许可范围内进行作业。
8、投标人应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和盖有公章的送货单、每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支付金额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9、供货时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在收到通知(电话、微信等形式)后,由投标人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输工具,按通知中规定的数量、交货地点等要求在24小时或以内将货物送达。如遇特殊情况,投标人须配合医院紧急用气的需求,8小时或以内将货物送达。交货时将对实际供货情况作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10、投标人应对货物的整个交货过程负责,包括储存、运输、装卸及安装措施。
1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气瓶漏气等,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8小时或以内给予更换,否则,该批货物不给予支付货款;
12、投标人在提供报价时已充分考虑在采购周期内由于市场波动引起的风险,单价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价款、包装费、运输费、服务费用(钢瓶检验费、处理费及非人为损坏的维修费)、装卸费(搬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搬运费用、气体检测费用、税费、售后服务费等在合同期内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
八、公告时间
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10日,参与竞标单位须在7月10日16时前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完成现场报名工作,不接受网络及电话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采购供应中心(9号楼三楼)
联系电话:18068863344(可咨询,但不接受报名)
联系人:吴老师
九、洽谈时间及地点
洽谈时间:2025年7月11日下午16时
洽谈地点:盐城市中医院9号楼三楼会议室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谈判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盐城市中医院网站有关本次洽谈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盐城市中医院采购供应中心
2025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