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HAZL2025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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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惠安县农副产品市场发展中心商贸综合体(1-5层)招租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惠安县农副产品市场发展中心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41.6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7 |
挂牌日期 | 2025-08-06 |
交易方式 | 拍卖 |
转让说明事项 | 惠安县农副产品市场发展中心商贸综合体(1-5层)竞租须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本公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拍卖原则,对本期拍竞标的物进行公开拍租。其拍租活动具有法律效力,敬请竞租人详细阅读本次须知及《合同》,否则拍卖人视:“所有参加本次招租会的竞租人已完全了解本《竞租须知》,并愿意遵照执行。”现将有关竞租事项告知如下: 本次招租会中所有标的均以其现状进行竞租,竞租人在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有权了解出租标的情况,竞租人放弃察看标的或错过察看时间,拍卖人均视为竞租人已认可标的品质。拍卖人对出租标的的新旧程度、权属、真伪或品质和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并视“所有竞租人在招租会中的行为是在完全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的情况下自行做出的决定,完全接受标的存在的瑕疵情况,自愿承担标的办理租赁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标的物有可能存在的一切已知或未知的欠费等,自愿承担可能无法取得标的实物等一切风险及障碍等,同意以出租标的现状参与竞租及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已成交的出租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二、本次惠安县农副产品市场发展中心位于惠泉片区F区螺城镇八二三 东街惠泉南苑供销大厦(1-5层)岀租方为惠安县农副产品市场发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由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承办。 三、本次竞拍标的基本状况: 1、地理位置地址:惠安县农副产品市场发展中心位于位于惠泉片区F区螺城镇八二三 东街惠泉南苑供销大厦(1-5层),南临中山路八二三东街,东临 324国道,北与汇利酒店相邻,西与县第六实验小学、幼儿 园相望,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其人口资源丰富,除 惠泉片区近2万常住人口外,公交:k19、k20、102、10、11、12、16、18、19、23、25、303、5、9路公交站覆盖全县城镇,商圈还可辐射周边中新、 东关、东南、霞园等社区消费群,购买力强劲,是投资兴 业理想新高地。 2.物业属性: 建筑类型:惠泉片区F区螺城镇八二三 东街惠泉南苑供销大厦总楼层:地上13层 ,地下1层(含停车场、设备间 );总建筑面积11227.62㎡。其中商业面积7029.1㎡(一层1784.87㎡(集中商业1583.86㎡、商铺201.01㎡/4间)、二层集中商业2270.12㎡、三层集中商业2522.21㎡、四层办公1057.06㎡、五层办公1042.2㎡、地下冻库199.9㎡/1间、地下停车位252㎡/14个);办公面积2099.26㎡(四层1057.06㎡、五层1042.2㎡)。 3 .招租楼层:1-5层(共5层,一层1784.87m2 、二层2270.12m2、三层2522.21 m2、四层1057.06㎡、五层1042.2㎡),按单层招租,4-5层单层办公面积可分割竞租。 4.交付标准:毛坯房现状交房,其硬件设施室 内优化新增客货梯各一部由招商方购置安装(注:货梯负 一层至三层、客梯一层至十三层);由于惠泉片区回迁安置工作尚未完成,现项目商贸综合体一至三层建筑为惠泉片区指挥部临时征用于办公场所,预计今年10月份左右尚可交房,其它部分不受此影响。5、招租对象: 集生鲜零售、智能购物、餐饮体验、娱乐、办公于一体的商贸综合体。业态规划由中标人自主确定。6 、竞租保证金:一层人民币40万元元;二层人民币29万;三层人民币25万元;四层人民币10万元;五层人民币10.5万元。 7、拍卖起始价:一层1784.87㎡(集中商业1583.86㎡、商铺201.01㎡/4间),一层人民币41.6元/㎡/月;二层集中商业2270.12㎡,二层人民币24元/㎡/月;三层集中商业2522.21㎡,三层人民币18.4元/㎡/月;四层办公1057.06㎡,四层人民币18元/㎡/月;五层办公1042.2㎡,五层人民币18.9元/㎡/月。 8.物业管理:由惠泉片区物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收费标准按该片区规定标准执行。 注:在同等条件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享有中标优先权。 四、租赁期限:10年,租金:第1-5年的租金按竞得的年租金计算,第6-7年的租金按第5年年租金基数增加3%,第8-10年的租金按第7年年租金基数增加3%;惠安县农副产品市场发展中心同意提供装修期 6个月免租金(即自2025年月日起至2026年月日止为免租期)。 五、租金支付时间、方式。租金于签订合同之日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款账号。开户行:惠安县农副产品市场发展中心;开户行:账号:,租金每季度缴交一次,须在每季度第1个月5日内前缴交。具体规定与要求以《租赁合同》为准。逾期未付每日加收滞纳金2‰,超过三个月未付租金,视为违约,惠安县农副产品市场发展中心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限到期且承租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出租方将押金无息返还承租方方。 六、竞租资格条件: 1、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竞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每层履约竞租保证金:一层人民币40万元元;二层人民币29万;三层人民币25万元;四层人民币10万元;五层人民币10.5万元。 七、竞租报名手续 1、竞租人须在2025年 8月21日下午17时00分前,持所需证件资料联系经办人办理竞租报名登记手续,接受审核,确认资格。 2、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竞租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时须提供: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竞租保证金底单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竞租时须提供); 备注:竞租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竞租文件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竞租人为自然人: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竞租保证金底单复印件; 八、竞租时间与地点 竞租时间:2025年8月22日下午3时30分 竞租地点: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楼(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厅 九、意向竞租人可于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21日与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联系现场看样,实地踏勘及取索资料,对本须知和资料有异议的应当于2025年8月21日前提出,意向竞租人一旦提交竞买报名手续,则视作其对本须知及该项目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并对其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不承担标的物瑕疵责任。 十、意向竞租人应在2025年8月21日17:00前按规定缴纳足额每层保证金(一层人民币37万元元;二层人民币27万;三层人民币23万元;四层人民币10万元;五层人民币10万元)账户全称: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囯银行惠安支行,帐号:407858366305,然后到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竞拍手续,报名竞租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竞租人必须提交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及缴交竞买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进帐凭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竞租报名受理人收到竞买报名资料后符合报名条件的按竞租牌发给回执。 十一、竞租保证金必须在 2025年8月21日17:00前汇到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履约保证金在不违约情况下可抵合同履约金。本须知所称款项均为人民币。 十二、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意向竞买人提交的竞租报名资料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况下的,将当场退回资料并说明原因。 1、竞租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收到的; 2、竞租报名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的; 3、竞租人不具备规定资格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竞租资料字迹、签章等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6、竞租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17:00后收到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三、本期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竞租。竞租人按拍卖师报出的起拍价和竞价幅度进行应价,亦可高于拍卖师宣布的竞价幅度举牌口头应价。竞租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租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自然失效。拍卖师在应价基础上再报价,经三声报价后无人应价时,拍卖师以击槌确认成交。竞租中标人不得反悔,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主持拍卖师可根据拍租现场情况改变拍租方式。 十五、拍租成交后,中柡人必须当场签署《拍租成交确认书》和《拍租记录》。 十六、竞租中标人和岀租人在招租成交之日起二天内向泉州市中亿拍卖责任有限公司各支付招租代理服务费为中标总额0.3%。 十七、中标人必须于拍租成交之日起5日内与惠安县农副产品市场发展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竞租反悔,拍租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八、凡参加竞租者应自觉履行本招租规则,违约者,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 1.项目商贸综合体建筑平面图 2.评估公司估价汇总表 3.项目商贸综合体招租建筑面积(各层次)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