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高陵区泾惠十一路市政工程设计已由西安市高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高发改发【2025】43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项目南北走向,南接规划江毗路,北接现状东方红大街,中间与规划纬三路设平面交叉,道路总里程1.18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0m(渠化段宽40m)。包含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绿化、电力及通信排管等专项工程;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高陵区高陵区智能制造产业园;
2.3 项目投资总额:642614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高陵区泾惠十一路市政工程设计;标段编号:E6101173506aQ0xPxXjM001;标段类型:设计;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高陵区泾惠十一路市政工程设计,项目南北走向,南接规划江毗路,北接现状东方红大街,中间与规划纬三路设平面交叉,道路总里程1.18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0m(渠化段宽40m)。包含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绿化、电力及通信排管等专项工程。本次招标概算为988000元。高陵区泾惠十一路市政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所有内容。;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高陵区泾惠十一路市政工程设计,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3.2
标段名称:高陵区泾惠十一路市政工程设计,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4 (1)营业执照: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注册建筑师一级】,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4)信誉要求: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备案查询。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资审文件的获取4.1 请申请人于
2025年05月07日 00时00分00秒起至2025年05月12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下载资审文件。4.2
标段名称:高陵区泾惠十一路市政工程设计,资审文件不收费;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00元,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标段名称:高陵区泾惠十一路市政工程设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高陵区泾惠十一路市政工程设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6.1
标段名称:高陵区泾惠十一路市政工程设计,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2025年05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6.2
标段名称:高陵区泾惠十一路市政工程设计,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7家。6.3
标段名称:高陵区泾惠十一路市政工程设计,资格审查会议形式:远程会议7.其他公告内容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资格预审会议流程。因申请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及解密的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鼓励使用西安公共资源智慧移动交易平台APP进行操作。申请人对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存在技术问题或者其他关于新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6510070-80999、80701。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7.5
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7.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账户信息以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生成的子账户信息为准。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阶段缴纳。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要求进行。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高陵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文卫路132号 | 地址: |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八楼 |
联系人: | 史小航 | 联系人: | 张向宁 |
电话: | 13572573195 | 电话: | 18291840892 |
邮编: | 邮编: | 710061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陵区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二环支行 |
账号: | 3700029409200010530 | 账号: | 1028073368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