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5-230 | 
|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重渡沟国家旅游度假区标识牌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4日 | 
|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30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栾川政采磋商(2025)0210号-1本次采购主要是:安装景观标识、交通引导、服务设施、旅游导览、停车场指引等各类标识牌200个。洛阳悦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通济街 27 号五洲雅苑 1 单元 1-1904 号1,379,000.00元评审总得分:84.32分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1栾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重渡沟国家旅游度假区标识牌采购项目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元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陈春明、王武林、李宝坤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计取 | 
| 收费金额:15,79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 栾川县财政局采购办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379-66831029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栾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地址:栾川县文化艺术中心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6812344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菊街30号2号楼1单元11层188号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1863880267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18638802677 |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