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宋村城中村改造二期地块(住宅部分)热力一级管网及热力站工程 已由 石家庄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核字〔2024〕25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强街道宋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强街道宋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A、B、C(含幼儿园)三个地块,A地块建筑面积118395.8㎡,B地块建筑面积133833.16㎡,C地块(含幼儿园)建筑面积180568.18㎡,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32797.14㎡。项目主要包括住宅、公共配建、幼儿园、地下室、地下车库、设备用房、人防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采暖系统分高低区设置,低区为1~9层,高区为10-18层,采暖方式为地板采暖。本项目共设置两座热力站,A地块设置一座热力站;B、C地块共用一座热力站,热力站布置于C地块。本项目供热面积约296793.58平方米。直埋、架空以及泵站内供热管道长度共计约1100米,主要供热工作管的管径为DN150-DN300。 项目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方文路以南,谈固东街以西、仓裕路以北、雅清街以东。 最高投标限价 559.392402 万元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服务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 质量标准及绿色建筑等级:质量标准:合格;绿色建筑等级:/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包含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所示的由市政主管网接口,至热力站之间的市政及庭院一级管网,项目内两座热力站内的热力、结构、电气、自控、计量的施工,范围为热力站内的全专业施工,要求满足热力公司验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级别:GB2)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公用管道安装(GB2))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安装,许可含盖有GB2)资质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3.1.3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1-21 09:00:00 至 2026-02-11 09:14:00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2-11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 0311-89929161
电子邮箱: /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宋村城中村改造二期地块(住宅部分)热力一级管网及热力站工程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 招标人: 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强街道宋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卓达书香园物业楼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01室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人: 张帅 | 联系人: 赵星辰 |
| 电话: 13810773057 | 电话: 031180952391 |
| 传真: /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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